從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根據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年進口量為1噸以上的未注冊化學品將不允許投放歐盟市場。
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要求,2018年3月31日前提交注冊卷宗的企業,將在注冊卷宗提交后21天內收到完整性審核結果;而4月或5月提交注冊卷宗的企業,將在注冊卷宗提交后3個月內收到完整性審核結果。這意味著在3月31日前提交注冊卷宗的企業,如果卷宗一次性通過完整性審核,且企業在注冊截止期前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支付了相應的行政費,那么企業可以在注冊截止期前拿到注冊號。而在4月或5月提交注冊卷宗的企業,則無法確保在注冊截止期前拿到注冊號。
另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發布的有關化學品注冊答疑,注冊截止期前成功提交了注冊卷宗的企業在5月31日后可以合法進行輸歐貿易,只要注冊卷宗不會因為企業逾期支付行政費或注冊卷宗未通過第二次完整性審核而被拒絕。
在此,寧夏檢驗檢疫局提醒我區出口歐盟化學品的企業,應全面了解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要求,并時刻注意歐盟相關動態,對年出口量為1噸以上須注冊的化學品,應盡快提交注冊卷宗,避免產品出口歐盟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