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3月16日,蛇口檢驗檢疫局查獲一起進口貨物短重案,成功為企業挽回4.6萬美元損失。該批貨物為馬來西亞進口棕櫚硬脂(原油),貨值186.7萬美元。經重量鑒定發現,該批貨物實際岸罐收貨重量為2632.873噸,比提單重量短少66.526噸,短重率達24.6‰。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國內食用油加工企業,為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在裝貨港選擇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確保發貨方所提供的密度、重量等數據的準確性。同時,由于進口液體散裝貨物的裝卸過程存在損耗,企業應盡量在合同中簽訂“以卸貨港岸罐計重結果作為結算重量”的條款,以盡量避免貨物裝卸過程中的損耗給企業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