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近日,珠海檢驗檢疫局拱北辦事處查獲了一中國旅客違法攜帶入境的瀕危物種石斛,重15公斤。由于該旅客無法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目前檢驗檢疫部門已將該批物品移交海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據該旅客自述,該批已加工干制的石斛,是其在柬埔寨游玩時購買,擬帶入境作藥用。日前經珠海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鑒定為蘭科石斛屬,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境,須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向海關申報,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進出口證明書并接受檢驗檢疫。今年3月開始,全國口岸將集中開展以打擊非法攜帶、郵寄進境植物種子種苗和其他禁止進境物為重點的“綠蕾4”專項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包括新鮮水果、肉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等16個條目物品均屬于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如違法攜帶禁止進境物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依法予以銷毀或退回處理,對違法情節較重的旅客還將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
珠海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旅客,攜帶物品出入境時應主動了解國家出入境有關規定,不攜帶、不郵寄禁止進境物入境,以免因違法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