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縣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紅盾利劍護農”工作要求,緊扣監管、指導、創建、維權四個關鍵環節,積極建立健全環環相扣、多向互動、整體推進的農資監管服務鏈,著力營造規范有序、積極向上的農資市場經營環境,切實保障農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加強宣傳,增強守法維權意識。加大對農資經營戶法律宣傳和規范引導力度,督促守法經營、誠信自律;利用鄉鎮農村廣播、村委會宣傳欄、發放宣傳材料、張貼消費提示等形式,增強農民群眾農資識假辯假、科學使用和維權法律知識。
二是創新監管方式,強化監管力度。從對農資經營主體監管、農資商品監管、農資經營行為監管、農資市場預警管理四個方面入手,開展農資經營主體調查摸底、農資商品抽檢和農資經營主體定向抽查等工作,增強日常農資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提升農資監管水平。強化部門協作,推行“聯動化”監管。不斷加強與農牧業、供銷社、各鄉鎮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牽頭召開農資監管聯席會議謀劃全縣農資監管工作,重點時節組織開展農資監管聯合執法檢查,共同舉辦農資經營示范店創建、農資監管工作總結、放心農資下鄉活動,建立健全農資監管信息定期通報制度等舉措,著力構建“目標同向、檢查同行、活動同辦、信息同享”的“四同”農資聯動監管長效機制,形成資源共享、齊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有效增強監管合力、提升執法效果。
三是開展農資抽檢,推行“質量化”監管。每年在農資銷售旺季配合檢驗機構對轄區農資商品開展質量監測,在恪守抽檢規范、確保抽檢區域全面覆蓋的基礎上,結合各所轄區農資經營主體的數量和農資商品的主要類型合理劃分監測類別和批次,把歷年農民投訴多、媒體曝光多的農資商品作為抽檢重點,進而對檢驗結果不合格的農資商品進行查處,不斷倒逼廣大農資經營主體誠實、守法經營并嚴格落實農資經營法定義務,有效嚴防假冒偽劣農資商品進入農資市場。
四是優化指導舉措,激發自律經營的內動力。實施開業助導,進行“入門式”指導。要求各基層所監管人員對轄區農資經營主體逐戶走訪、上門服務,向其發放農資經營進、銷貨臺帳,積極宣傳農資經營法律法規并采取簽訂責任書的方式明確農資經營主體經營職責,督促、指導其做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登記工作,切實把好農資經營準入關、批發關和銷售關。
五是在農資經營店面內懸掛農資經營管理制度套牌,制度套牌內容包括誠信經營承諾書、商品質量責任書、農資商品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農資商品質量不合格下架、召回、賠償制度等內容,一旦發現缺漏及時補全,截止目前,共簽訂責任書221份、懸掛制度套牌221套,覆蓋率達85%。
六是圍繞農資經營誠信守法示范店創建,傳播守法經營的正能量。開展創建活動,推動主體“創先進”。積極組織開展農資經營誠信守法示范店創建活動和放心消費創建活動,一方面,成立由市場監管、農牧業局、消費者協會代表、農資經營單位代表共同參與的聯合考評小組,有效避免創建結果“一言堂”的現象,著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創建環境,另一方面,積極開展創建引導,借助主體調查、舉辦特定活動、媒體宣傳等多種途徑向對創建活動進行宣傳,參照創建標準對有意創建的農資經營主體進行上門輔導,有效提升創建活動知曉度和成功率,同時建立健全激勵機制,聯合農牧局、供銷合作總社、消費者協會共同對成功創建示范店的農資經營店給予獎勵,進一步調動了廣大農資經營主體的創建積極性。
七是開展結對幫扶,推動典型“傳經驗”。在深入開展農資經營誠信守法示范店創建活動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農資雙向結對幫扶機制,一方面,推動基層所監管人員與農資經營示范店建立幫扶關系,由監管人員為示范店提供政策法律咨詢、農資技術指導、農資信息發布、臺帳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指導;另一方面,積極推動農資經營示范店與一般農資經營店建立幫扶關系,由農資經營示范店為一般農資經營店提供農資信息、經營管理、技術咨詢、法規知識、商品調劑等方面的幫助,由此構建起一個比較完整的農資雙向結對幫扶機制,進一步擴大了農資經營誠信守法示范店的示范帶動效應,全面提升了廣大農資經營戶的整體素質。截止目前,已先后組織三批幫扶活動,累計共有 33名市場監管人員、11家農資經營示范店、67家一般農資經營店參與。
八是進行“倒逼式”指導。由市管股牽頭,局所聯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轄區農資經營主體經營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現場示范指導農資經營主體落實“兩賬兩票、一卡一書”等農資經營管理制度,并將督查情況在內網予以通報,要求市場監管人員對轄區經營職責落實不到位的農資經營戶持續關注、督促、指導,推動其做到查驗到位、臺帳健全、記錄清楚,對于不履行法定經營職責且屢勸不改的農資經營主體,將其列入重點督查對象,進一步加大對其督促整改力度,確保其落實好農資經營法定職責。
九是強化執法,嚴查坑農害農行為。強化日常檢查及專項監管,抓好農資重點品種、重點環節,對反映投訴較多的化肥、地膜、成品油、農機具開展質量抽檢,嚴防假劣農資商品流入市場,嚴查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是創新管理,健全監管長效機制。注重溝通與服務相結合,對農村文化水平低、進銷貨渠道不暢通的農資經營戶實行幫扶,引導其誠信守法意識逐步增強、農資臺賬逐步健全;注重部門和協同相結合,齊抓共管,形成監管合力,建立和完善農資市場日常監管長效機制,確保廣大農民用上放心農資。
十一是強化農資維權,打造農民維權的避風港。拓寬維權網絡,提高維權“便捷性”。以12315消費維權投訴舉報平臺和原來在每個行政建制村設立農資維權投訴點為基礎,進一步將農資維權投訴點的覆蓋范圍擴大到轄區每個農資經營網點,要求基層所安排專人負責受理農資消費投訴,在轄區所有農資經營主體經營店面內張貼“紅盾利劍護農”牌,對外公布聯系單位、聯系電話和投訴舉報電話,方便農民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能隨時隨地進行投訴,為農民維權提供更便捷、更專業、更周到的服務。開展各類活動,提高維權“主動性”。組織好每年一度的“3.14”紅盾利劍護農主題宣傳活動,不定期聯合轄區農牧、供銷部門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活動,主動出擊現場受理農資消費投訴,同時積極發放農資維權宣傳手冊和解答群眾問題,指導廣大農民群眾如何鑒別真假農資,有效提高農民群眾消費維權意識,著力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對違法農資經營行為進行舉報投訴,切實維護好農民合法權益。
十二是加強督導檢查。由分管領導帶隊對各所的安排部署、實施進展、任務完成、取得的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案件辦理等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和指導。縣局將適時組成督察組,對部分地區進行檢查、督導并強化業務指導。
十三是加強信息報送。各所要認真報送活動開展情況,工作中的亮點和典型經驗、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徐鳳仙、劉文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