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家住安徽省懷寧縣高河鎮的黃先生,來到懷寧縣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投訴反映其一周前在高河鎮一家用電器專賣店花3500元購買了一臺某品牌凈水器,準備安裝在自己新裝修的商品房使用,由該品牌售后服務部派人當天下午上門安裝好的,當時能正常使用,因是新裝修的房子,暫時為了除味通風,而一直未入住,第二天下午打開房門時發現地面全是水,將已經裝修好的木地板、組合柜腳等全部浸泡在水里,損失慘重,查找原因發現原來水從凈水器那兒漏出來的,于是找商家要求理賠,后商家與該品牌總部聯系,將凈水器送到相關監測部門檢測,經總部檢測表明不是產品質量問題,是安裝工沒有將產品內水管接好導致的,遂要求該品牌售后服務部賠償損失,雙方多次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
接到投訴后,12315平臺立即將該投訴交轄區所辦理,經執法人員調查了解,投訴人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并將情況對該品牌總部進行了反饋,要求其予以重視妥善處理好此事,后組織雙方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該品牌售后服務部一次性賠償投訴人18000元,并為投訴人換一臺新凈水器,重新安裝試用并三包。雙方對此調解結果均表示滿意。(朱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