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旗特殊藥品監管,規范特殊藥品的經營、使用行為,嚴防流弊現象的發生,內蒙古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按照《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0年特殊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旗監管實際重拳出擊加強經營、使用二類精神藥品企業的監督管理。
該局采取全面巡查和重點檢査相結合的方式,以含可待因口服液體制劑、曲馬多、阿普唑侖、艾司唑侖、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氯酚羥考酮片等為重點品種,以大型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為重點對象,全面檢查特殊藥品購進銷售行為、出入庫管理、票賬貨一致性等內容,進一步規范購買、使用、儲存、銷毀等各個環節的臺賬,確保生產使用的每一批特殊藥品進貨可核查,流向可追溯。
截止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360余人次,監督檢查特殊藥品經營使用單位90余家次,暫未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還在進行當中,專項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查處,對涉械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必要時加強與公安禁毒等部門的聯動,切實保障我旗特殊藥品購進渠道合法、貯存管理合規、流向合法可追溯。
(朱嘉欣 通訊員 白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