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當前,隨著我國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工作有序推進,特別是國際疫情的蔓延,對防疫物資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產品質量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相關工作要求,福建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部署并立即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綜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進行全面整治,嚴厲查處一批擾亂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案要案,有效保障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市場供應平穩有序,促進防疫物資產業高質量發展。
5月14—20日,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6489人次,檢查防疫物資企業2166家,立案查處違法案件26起,處罰21起,罰沒金額97.34萬元。
在產品質量監管方面
第一時間下發《關于開展全省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部署全省開展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各地從四個方面入手推進。
一是全面排查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在前期摸排基礎上,進一步掌握本轄區擴產、轉產、新建非醫用隨棄式口罩、熔噴布、無紡布企業動態,及時做好情況報送。
二是全面加強質量抽檢或風險監測。安排開展非醫用口罩熔噴布、無紡布產品的質量抽檢。
三是全面開展質量監管和幫扶工作。采取召開生產企業質量約談會、質量提升座談會、業務培訓會等措施,精準開展監管和幫扶。
四是全面配合做好出口企業的質量管控和質量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省局要求,積極開展質量專項整治行動。
福州局
結合巡查和行政審批名單,及時跟蹤非醫用隨棄式口罩、熔噴布、無紡布企業動態,更新管理名單,做到心中有數。
漳州局
會同商務局、發改委、工信局對轄區在產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進行聯合檢查調研,督導企業規范生產
泉州局
認真抓落實、突出靠前幫扶,扎實抓好專項行動工作措施的落實。
莆田局
召開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約談會、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業務培訓會、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細化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龍巖局
安排各縣(區)重點摸排轄區熔噴布、無紡布生產企業,對轄區2家熔噴布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三明局
向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發放《福建省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告知書》,督促提醒相關企業要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嚴格質量管理。
南平局
通過摸“清”底數、明“細”標準、做“實”服務加“強”監管四舉措抓實抓細落實工作。
寧德局
提出加強領導立即行動、盯緊節點按時報送、做好歸檔迎接督導等三點貫徹意見。
平潭局
持續跟蹤2家生產企業,嚴格要求企業按標準生產合格產品,確保口罩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
在計量監管方面
一是摸清底數。密切與注冊審批部門配合,調取全省獲得紅外體溫計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的企業名單(截至5月10日共計54家),并對全省獲證企業名單進行了梳理。
二是部署實施。通過省局一體化平臺簽報功能,對各設區市、平潭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計量部門部署開展紅外體溫計質量監管,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開展排查。全省各級計量部門按照省局部署,精心組織,主動作為,切實開展紅外體溫計(額溫槍)生產企業排查,做好計量幫扶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5月14—20日,共排查企業32家,從排查結果看,處于停產的企業達25家左右,停產的原因為無訂單、配件不齊、未取得醫療器械許可證等。排查中未發現紅外體溫計(額溫槍)生產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
在認證檢測方面
一是開展底數摸查。結合全省口罩、防護服出口認證專項整治工作,各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完成對省內365家口罩生產企業、34家防護服生產企業的摸查工作,其中:涉及口罩出口企業152家、涉及防護服出口企業21家。同時,按照《方案》要求,組織認證檢測條線加大防疫物資監管力度。5月14—20日,全省共出動人員66人次,對14家口罩、防護服、額溫計等防疫物資企業進行了檢查。
二是宣傳指導服務。認證檢測監管部門發揮行政指導和宣傳服務職能,急企業所急,為企業排憂解難,通過出臺認證信息指南、警示提醒和政策宣傳幫扶等方式向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宣傳出口認證相關專業知識,引導企業通過合法渠道、正確方式辦理出口認證。
在價格監管方面
全省價監條線迅速全面展開口罩、防護服、額溫槍等防疫物資產品市場價格專項檢查,堅決打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5月14—20日,全省價監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1815人次,檢查防疫物資企業750家。
一是凝聚合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地統籌價格監管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的藥店商超和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開展價格專項檢查。泉州局在市、縣兩級成立了專項綜合監管小組,督促指導基層所開展防疫物資價格檢查,加大對防疫物資價格違法案件的跟蹤督辦力度,推動價格違法案件快辦快結,提升辦案效率,增強執法威懾性。
二是突出重點,強化價格監控力度。各地重點強化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資價格監控,密切關注市場價格波動情況,及時分析研判價格輿情,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防控。福州局建立13個數據采集直報點,及時采集重點防疫物資平均價格樣本,比對前期價格信息,分析研判價格趨勢,為疫情防控科學決策提供保障。
在消保監管方面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對轄區內的非醫用口罩、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體溫計等疫情防控醫療器械銷售企業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
二是突出檢查重點。檢查中,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企業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有效、環境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購進、成品銷售臺帳登記是否完整,包裝標識標注是否規范等內容。
三是暢通接訴渠道。加強對經營者引導,暢通投訴舉報和咨詢渠道,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訴求。
在信用監管方面
平潭綜合實驗區根據省局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部署及職責分工,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查辦的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等違法案件及市場主體進行歸集公示,截至目前抗疫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共計9件,均已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打擊合力,從而凈化市場環境,提高廣大經營者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意識。
在藥械監管方面
一是嚴格檢驗審評。著眼于產品的安全性與有效性,對注冊產品檢驗不合格的,直接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對雖通過檢驗但技術審評和現場檢查不合格的,也不予核發許可證書。
二是實施精準監管。按照“審批一批、嚴管一批”的思路,對獲批臨時證企業,分4批印發《落實企業監管責任通知》,逐一公布企業產品風險點、檢查要點,實行“一對一”定人定責,緊盯原料審核、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出廠放行等重點環節,嚴把產品質量源頭關。
三是加強巡查檢查。印發《加強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等通知,在全省開展醫用防護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加大抽檢力度和頻次。省局福州、廈門、三明藥品稽查辦公室聯合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對醫用防護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實行不間斷巡查檢查。
四是服務企業提升。在4地市巡回舉辦醫用防護產品生產企業培訓會,對企業質量管理、產品出口等進行科學引導,相關企業法人代表和質量負責人170余人受訓。
(供稿:福建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