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青海省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施細則》和《青海省取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行政許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強弱項、堵漏洞、補短板,不斷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新成效。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緊緊圍繞優化市場準入環境,針對2018年7月以來取消的企業集團核準登記、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變更、注銷)備案、營業執照登報作廢聲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等5項行政許可事項,不斷深化市場準入環境大整治,推動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在“放”上強銜接,在“管”上建機制,在“服”上增便利,持續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實施細則并及時通過門戶網站和小微企業名錄向社會公開,確保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后,申請人能夠更便利辦理后續工作,審批機關能夠更有效加強后續監管。
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企業可以通過辦理母公司增加“集團”字樣名稱變更登記、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青海)自行公示集團成員信息等措施組建集團,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集團母公司公示信息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范圍,確保企業既能夠便利組建集團,又能夠得到有效監管。
取消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變更、注銷備案和分公司設立備案后,申請人不需要再到隸屬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備案手續,隸屬企業登記機關通過信息共享將分支機構(分公司)信息歸集到隸屬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并將隸屬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分公司)即時公示信息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范圍。
取消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后,為申請人提供通過公示系統免費發布公告服務,申請人按照自主公示、自負其責的原則,自行免費通過公示系統發布營業執照作廢聲明。
取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市場監管部門通過開放企業名稱庫、提供互聯網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信息化系統等措施,為申請人自助、自主選擇名稱提供便利。同時,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將企業名稱登記與企業設立登記合二為一,申請人不需要再單獨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登記時對名稱與其他事項一并進行審查,并通過制定7項措施,建立企業名稱爭議調處機制,確保取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行政許可后,申請人能夠更加便利辦理企業名稱登記,推動企業名稱監管工作得到有效加強。(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