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省級各部門(單位)“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清單》的印發,將進一步推進全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為實現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夯實基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和青海省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2019〕43號)要求,在青海省政府辦公廳“放管服”改革協調處的全程關注指導下,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經多方協調、征求意見,明確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部門、梳理口徑和各類要素,最終確定涉及31個單位(部門)的254項抽查事項,主要包括事項名稱、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范圍、抽查比例、抽查頻率、抽查方式、抽查內容8個方面。
《清單》對進一步加強“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提出具體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行新型監管機制,積極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強化信用支撐,全面推行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二是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為依托,結合本地實際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堅持協同推進,不斷完善聯合監管機制。三是激勵嚴管并重,持續強化監督問責機制,對履職盡責的要給予表揚和鼓勵;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