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長達十年的長江“禁漁令”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至今已近半年。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等規范要求,在此期間,市場上流通的長江魚及其水產品均屬非法來源,任何人不得購買、銷售、食用。為凈化市場環境,保護長江生態資源,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全面開展“長江魚鮮”產品專項檢查。
“請出示你們的進貨臺賬和銷售記錄。”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一家水產攤位前檢查。執法人員以轄區農貿市場、水產經營戶、餐飲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詳細查看經營者進貨臺賬、銷售記錄,檢查其是否采購、加工、銷售“長江魚鮮”,是否以“長江”“野生”等菜單、店招字樣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確保來源可溯,嚴禁經營者售賣江鮮及相關菜肴。
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不捕不賣不買不食江鮮的宣傳教育,通過微信群、微博微信公眾號、電子大屏、懸掛橫幅、張貼宣傳畫、發出倡議書等方式向農貿市場、餐飲單位等宣傳“禁食江鮮、保護長江”,督促其貫徹落實,營造良好氛圍。
截至7月3日,該局共懸掛宣傳橫幅、標語168個,出動執法人員415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968家次,網絡經營者77家次,未發現相關違規銷售行為。
(通訊員 呂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