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圍繞保健食品領域非法生產經營、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突出問題,云南省市場監管局、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播電視局等7部門聯合開展為期1年的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力爭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凈化全省保健食品市場。
嚴厲查處“七種行為”
加強生產經營許可審查,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和營銷行為;嚴厲查處未取得產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未經許可生產經營保健食品的行為;嚴厲查處不按照批準內容組織生產、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藥物)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和宣傳材料等虛假宣傳保健功能,非法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
嚴厲查處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保健食品廣告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利用網絡、會議營銷、廣播電視、電話營銷等方式欺詐銷售保健食品的行為;嚴厲查處通過傳銷、違規直銷等方式營銷保健食品的行為。
大力整治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行為
清理整治以城市社區、城鄉結合部和旅游熱點地區為重點區域;以專賣店、藥店、連鎖加盟店、康養館、產品咨詢服務中心、具備開辦講座條件的酒店、會所等為重點場所;以電視、平面媒體和網絡為重點媒介;以中老年人、病人等弱勢消費群體為重點人群。嚴厲打擊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以會議、講座、健康咨詢、專家義診、免費體驗、組織旅游等形式進行虛假宣傳、欺詐營銷的違法行為。將保健食品虛假宣傳作為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的重點,持續對重點場所加強監督檢查。對在經營過程中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信用監管,對存在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重大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要將行政處罰信息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做好群眾舉報投訴受理及消費維權,廣泛開展保健食品科普宣傳,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消費陷阱的識別力和免疫力,引導消費者明白消費。
企業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生產保健食品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經營保健食品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經營者是所經營產品的直接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審核查驗、專柜銷售等經營管理制度,確保經營的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要求,確保銷售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保健食品監管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將保持高壓態勢,形成條塊結合、聯合打擊、行業自律、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進一步規范和促進保健食品市場秩序根本好轉。(供稿:云南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