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年來,隨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改革推進和深化,目錄壓減、程序簡化和告知承諾等改革舉措相繼落地,部分地方生產許可工作存在不充分、不平衡問題,少數地區淡化、弱化生產許可工作。
為切實提高浙江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質量水平,確保生產許可改革有序推進、落地見效,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印發《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委托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的通知》。
建立健全生產許可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實施生產許可自查自糾機制,加強自我監管,要求受委托機關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辦事,堅持按照委托執法權限認真履職,督促受委托機關在行使權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約束上嚴之又嚴,確保委托執法工作的規范性和透明度。
加強委托生產許可的督查,充分運用網上核查、調研督查、獲證企業現場督查等形式,既要“回頭看”,對獲證企業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突擊性飛行檢查,也要“重點抓”,對材料、要件等重點核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嚴肅監督檢查、分析反饋、問題整改。
從發現問題到依法依規處置,形成監管閉環,涉及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存在過錯行為的,各地應依據《浙江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遷就。
下一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責任傳導、業務指導和工作考核,強化日常監督檢查與受委托機關自律自查工作的銜接,全面督促受委托機關落實第一責任,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優化市場營商環境。(來源:浙江市場監管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