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暢通企業信用修復渠道,更好發揮信用服務于企業,信用支撐營商環境優化的重要作用,安徽省廬江縣市場監管局在行政處罰信息修復工作中,采取示前告知、臨近提醒、期滿提示和例外修復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信用修復水平和工作實效。
一、示前告知
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時除告知被處罰企業(單位)行政處罰信息需向社會進行告示,可能會受到聯合懲戒外,廬江縣市場監管局明確要求本局執法人員應當場告知被處罰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即將被公示的平臺名稱,修復的期限和途徑。
二、臨近提醒
建立被處罰企業(單位)修復目錄,目錄中標注被處罰企業(單位)處罰公示的時間,并根據所錄入《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平臺修復期限的要求,在平臺失信公示期臨近屆滿前提醒企業(單位)辦理信息修復,同時根據平臺失信信息修復所需要的材料告知企業(單位)提前準備好修復的材料。
三、期滿提示
根據被處罰企業(單位)修復目錄,定期在相應平臺進行查詢,對公示期已滿未修復的企業(單位),通過電話及走訪了解未修復的原因,提示其進行修復,如企業(單位)修復有困難的,幫助其修復。
四、例外修復
針對在疫情期間和水災過后復工復產企業,其被本局或本局以外行政機關處罰而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凡不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一般性處罰失信信息,需要信用修復,但未滿公示期限的,其在疫情災情期間履行社會責任有特殊表現的,屬于政府重點幫扶企業或涉及重點發展項目,不修復確會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的,屬于本局修復的,予以修復;需要省市場監管局修復的,協助企業辦理相關手續,提請省市場監管局進行信用修復。
截至目前,廬江縣市場監管局在《信用中國》上已修復失信信息36條;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修復失信信息12條,其中經省市場監管局批準幫助完成例外修復1條。
(通訊員 安徽省廬江縣市場監管局 杜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