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推動口岸收費監管工作,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助力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廣西市場監管局自2020年8月至11月,在全區海港、航空、內河、鐵路、公路等口岸開展為期四個月的收費專項治理。
專項治理重點查處以下14類價格違法行為:不執行階段性減免和優惠價費政策的;違規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的;代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時違規加收費用的;對屬于政府定價、指導價管理的服務收費超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自立收費項目或自定收費標準的;采取分解項目、重復收費、擴大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強制服務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的;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和實施壟斷協議的;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的;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費用的;中介服務企業(報關、報檢、貨代等)代收代付費用時違反規定加收費用等。
廣西市場監管局要求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清理口岸收費及優化營商環境的文件精神,結合今年開展的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組織開展涉及口岸各類收費的監督檢查,對各類收費主體監督檢查做到全覆蓋。廣西市場監管局將直接對部分海港口岸收費進行監督抽查,并對部分設區市的口岸收費監管工作進行調研指導。
(陸婷、韓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