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徹底斬斷市場銷售金沙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從7月1日起,云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打擊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中,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職能職責,加強市場監管。加強生產企業監管。以水產品制品生產企業為重點,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采購、加工金沙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加強市場經營監管。以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為重點場所,以經營水產品為重點品種,以水產品經營者為重點對象,加大市場排查和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水產品經營者是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是否存在采購、加工、經營來源不明或者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市場主體不采購、加工、經營金沙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對餐飲單位經營項目使用“野魚”“江魚”“河鮮”“江鮮”等名稱的,責成經營者進行整改。對檢查中發現采購、經營無合法來源水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水產品經營者立即下架停止經營,依法依規從重查處。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加強對網絡交易中涉及“金沙江野生魚”“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行為的監管。督促和指導轄區內網絡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相關違法行為及時采取下架(刪除、屏蔽)信息、終止提供服務。按照相關主管部門提供的禁限售目錄,加強網絡交易信息監測,及時發現違法違規信息依法查處。加強廣告宣傳監管。加大廣告監管力度,凡屬于依法禁止出售、購買、利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發布廣告;凡屬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一律禁止發布廣告。對廣告監測中發現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動物交易的虛假違法廣告線索,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核實,嚴厲查處。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監管中發現的經營者以“金沙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作為噱頭營銷利用,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對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出售、購買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依法從重予以查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通過12315平臺積極舉報相關違法線索,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把長江“禁漁令”落到實處,維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徹底斬斷非法地下產業鏈條,打贏長江流域禁捕專項行動攻堅戰。(供稿:云南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