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國慶、中秋“兩節”將至,為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監管,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保持重要商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吉林省延邊州市場監管局告誡提醒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開展價格、收費自查,做到明碼標價,不得違規收費,自覺規范價格行為。
守法遵規,誠信經營。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明碼標價,依法經營。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經營者在國慶、中秋“兩節”期間,要依法經營,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不得趁節日期間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公開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旅行社、旅游景點景區要做好收費公示。景區景點要認真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審定的公園及景點門票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設置、強制銷售“園中園”門票、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延邊州市場監管局提醒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對有價格違法行為且經提醒告誡仍未整改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從嚴處罰。同時希望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予以監督,消費者如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在保存好相關票據憑證的前提下,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吉林省延邊州市場監管局 吳志軍 王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