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進入秋冬季節后,是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的多發、高發期。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南臨滄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如下預警公告。
一、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是食品,不能當作普通食品、普通藥膳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已列入國家《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應在醫生指導下正確使用。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藥酒及其他食品)。邀約他人煮食毒性中藥材須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三、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治,開通“綠色通道”,做好中毒救治人員、物資保障工作,及時救治病人。
四、各級衛生健康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食用毒性中藥材的致命風險作為重點宣傳內容,把多發頻發地區作為重點宣傳對象,讓中毒防控知識走入千家萬戶。
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查處各類餐館、單位食堂使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加工食品違法行為。(來源:云南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