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的公告》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10月10日,惠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對市場銷售、加工和食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檢查中暫未發現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等違法行為。同時,在檢查過程中對江北農產品批發市場3家“水(海)產品”批發部、22戶經營戶及“蒙記”“新嘉園”餐飲經營店等進行“長江禁捕打非斷鏈”、禁止野生魚買賣政策宣傳,擴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群眾知曉率和普及率。
按照“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的八個禁止要求,加強市場銷售檢查,發現有違反公告規定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加強普法和輿論宣傳,形成社會共治,引導廣大消費者要愛護長江“母親河”,自覺抵制長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費。通過專項檢查和宣傳,進一步營造了不捕、不賣、不食野生魚的濃厚社會氛圍。
下一步, 惠州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強與公安、農業農村局等職能部門的橫向聯系、交流協作、協同聯動,共同推動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來源:惠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