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慕晨) 直銷企業經銷商是否可以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商業宣傳、推銷等活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此明確說不。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在回復公眾相關問題咨詢時稱:直銷企業經銷商與直銷企業屬于不同商事主體,商業活動中應如實告知自己的真實身份。如果經銷商稱自己即為直銷企業,則會使消費者對交易相對方(賣方)的身份認識上產生誤導和混淆,不僅不利于良好市場秩序和消費環境,也可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但是直銷企業經銷商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開展商業宣傳和推銷活動,也可以向消費者介紹其銷售的商品是直銷企業的產品。
圖片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