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12日至13日,第二屆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執法協作會議在浙江溫州舉行。會上,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共同簽署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網絡案件聯動執法合作協議,并首次發布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聯動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自2019年《長三角地區市場體系一體化建設合作備忘錄》和《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聯動執法實施辦法》簽署以來,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建立了線索移送、執法協助、執法聯動、執法互認、信息通報等多項高效的工作機制,對聯動執法作出制度性安排,并在執法實踐過程中取得了顯著成效。
簽約儀式
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簽署《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網絡案件聯動執法合作協議》,其中明確:
三省一市市場監管執法機構對立案查處的網絡違法案件,發現網絡違法行為涉及跨省(市)的多個地區、多個違法主體的重大案件,案件主辦方可以請求發起集群戰役,通過牽頭成立聯合辦案組、臨時指揮部等方式,實現長三角協同查處。
對涉及長三角區域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典型違法行為,提議并通過聯合發文等方式,聯合開展跨省(市)的專項執法行動,在規定的時間內,對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開展打擊,實現生產、流通、倉儲服務以及網上網下一體化、全鏈條打擊。
對涉及跨區域的案件線索,第一時間分享證據材料、通報協查,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建立定期會商聯絡制度,及時分享、通報、交流網絡違法舉報投訴、違法動向、典型案例、基本執法數據,強化數據交互、碰撞,合力打擊網絡市場違法行為。
建立重大案件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較大、涉及兩省(市)以上的如網絡售假、食品安全、重大質量違法等案件,實施聯合掛牌督辦、一案一銷制度。
無論是打擊違法的力度、強度,還是查處違法案件的數量、質量,長三角市場監管一直走在全國前列。
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遵照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堅持“打早打小”,查處各類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萬多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責任300多件,在全國處于前列;
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各類案件1.86萬件,收繳罰沒款4億余元,體現了執法力度,查辦的網絡刷單系列案和商業詆毀案,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檢查組的好評;
江蘇省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辦案件4.27萬件,在全國“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工作中,行動迅速,成效顯著,查辦案件139件,得到市場監管總局督查組的肯定;
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統籌推進執法打假工作,查處案件近5萬件,“3·15”期間,集中銷毀假冒偽劣商品39萬余件217噸,極大震懾違法分子。
長三角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致力于推動長三角執法一體化,共同營造準入暢通、開放有序、競爭充分、秩序規范的市場體系。
“包郵區”有哪些執法聯動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2020年度長三角市場監管聯動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1.寧波、揚州聯動查處假冒3M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鎮海某醫藥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標注為“3M”的口罩7597只。經查明,當事人在明知假冒3M口罩的情況下,通過另一當事人鄞州某防護用品公司向揚州某防護用品廠采購,購進金額為62370元,違法經營額140776元,且上述口罩均為不合格產品。2月3日,鎮海區局向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管局發函請求協查,并將違法線索移送該局。寧波市鎮海區局依法對兩名當事人作出沒收庫存假冒3M口罩、共計罰款101.57萬元的頂格處罰。揚州市江都區局對揚州某防護用品廠作出沒收庫存假冒3M口罩、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浙江、上海聯動查處虛假宣傳和生產銷售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配方奶粉案
2020年6月,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對上海某商貿公司銷售“佳瑞寶”氨基酸配方粉標簽不符合規定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因銷售時間跨度長,涉案商品的生產廠商發生變更、外包裝版面標簽發生多次改變。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嘉定區局、普陀區局和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杭州灣新區分局的大力配合下,溫州市局對涉案商品的外包裝設計單位和生產企業進行調查,并提取關鍵證據。經查,當事人在2017年至2019年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佳瑞寶”氨基酸配方粉274瓶,銷售金額77217元,違法所得23787元。溫州市局擬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6.43萬元。
3.衢州、揚中聯動查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電源插頭案
2020年1月2日,衢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揚中市市場監管局,對浙江某特種變壓器公司冒用華銀CSA認證的電源線和電源插頭違法行為進行檢查,在當事人倉庫中查獲涉嫌假冒UL商標的美標三插成品5000條,涉嫌假冒華銀同佳商標的歐標二插成品88條。經查,2015年12月至2019年9月,當事人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擅自生產標注UL商標和標注華銀同佳商標的插頭共計37302條,非法經營額達15.967萬元。3月17日,衢州市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4.滬蘇浙皖聯動查處BOSCH蓄電池商標侵權系列案
2019年7月2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聯合浙江、江蘇市場監管部門,成立7個調查組前往上海、杭州、南京、太倉等地,對涉嫌侵犯“博世BOSCH”注冊商標專用權蓄電池的多家企業、店鋪開展聯合執法檢查。7月9日,調查組成功突破假冒商標印制企業,查獲該企業印制的侵權“博世BOSCH”商標標識2500余套,并一舉查獲上海中之杰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維迅泰實業公司貼標銷售侵權“博世BOSCH”蓄電池的違法事實。上海市局執法總隊對合謀制假售假的中之杰公司、維迅泰公司予以從嚴從重處罰,并分別對1家蓄電池生產企業,2家假冒標識印制企業以及20余家銷售假冒蓄電池的零售商依法立案查處。整個系列案共查獲侵權“博世BOSCH”商標蓄電池案32件,罰沒款入庫220余萬元。
5.上海、南京聯動查處生產經營不合格大白兔奶糖案
2020年6月28日,上海奉賢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委托中維安全監測認證集團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當事人上海某食品公司奉賢分公司生產的大白兔奶糖(生產日期為2020年3月29日)檢驗不合格。7月7日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查明當事人共生產上述批次大白兔奶糖33.21萬袋,銷售32160袋,留樣2袋,召回23457袋。當事人生產經營上述產品貨值金額10.1萬元,違法所得0.69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6.江蘇、上海、浙江聯動查處生產偽劣口罩系列案
2020年1月29日,江蘇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前期調查掌握的線索,對常熟市虞山鎮某勞保用品廠進行突擊執法檢查,現場查獲全日文包裝盒67200只,全外文包裝成品口罩6000只,半成品12071只。至案發時,當事人共銷售236.4萬只假冒口罩,銷售額達54.925萬元。1月31日,執法人員在另外一個經營外文包裝口罩的批發經營戶董某處查獲口罩151.3萬只。因涉嫌犯罪,常熟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兩案移送公安機關。經查,當事人和董某的下家共有96個銷售對象、241筆銷售記錄,銷售對象除了常熟外還涉及上海、浙江、江蘇多地,蘇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函協查并移交線索。其中,蘇州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在核查時現場查獲涉嫌假冒及三無口罩400多萬只,并將該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7.蘇州、杭州聯動查處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案
2020年4月3日,蘇州市虎丘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協助調查函,對蘇州某醫院進行調查。經查,蘇州某醫院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于2019年12月15日銷售藥品給杭州蕭山某醫療美容門診部。蘇州市虎丘區局依法對蘇州某醫院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銷售藥品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行政處罰。杭州市蕭山區局依法對杭州蕭山某醫療美容門診部從不具備藥品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行政處罰。
8.常州、嘉定聯動查處“網絡刷單”不正當競爭案
2019年12月31日,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的案件線索,對常州市某公司進行檢查,在當事人的辦公電腦中查獲相關刷單電子文件。經查,當事人通過刷單平臺發布相關商品推廣信息,吸引“刷手”購買商品為其進行刷單和編造用戶評價,虛假提升店鋪交易量,以此誤導其他消費者。至案發,當事人通過刷單平臺共計刷單736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的方式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常州市武進區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萬元行政處罰。
9.合肥、杭州聯動查處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案
2020年2月19日,合肥市廬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馬某經營的某電商平臺店鋪“鼠你吉祥2020”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在2020年1月29日至30日期間,以進貨單價最高0.66元/只購買了59.3萬只口罩,以銷售單價最低2.499元/只的價格銷售17.07萬只口罩。當事人銷售口罩的最小進銷差價率為73%,遠遠超過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2月9日下發的《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中進銷差價率不得高于30%的規定。在杭州市市場監管局支持配合下,通過“紅盾云橋”平臺取得“鼠你吉祥2020”店鋪的交易記錄,查明當事人違法所得為16.4萬元。合肥市廬陽區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4萬元行政處罰。
10.滁州、南京聯動查處特大制售偽劣肥料案
2020年4月5日,滁州定遠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成立“4.5特大劣質化肥案”專案小組,對張某龍、張某明制售偽劣化肥案件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自2017年10月以來,在明知沒有生產復合肥資質的情況下,先后在滁州市全椒縣、南京市浦口區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復合肥、BB肥5萬余噸,共制作49種假冒品牌的復合肥,涉案金額累計8000余萬元,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在南京市浦口區和滁州市全椒縣市場監管局以及公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搗毀位于浦口區和全椒縣2處制售偽劣肥料窩點,抓獲涉案人員23名,扣押現金25余萬元、生產原料1642噸、偽劣肥料10噸、車輛3臺,查封生產線2條。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采取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浙江市場監管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