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11月14日,內蒙古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培訓會,全縣境內的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使用進口冷凍食品的餐飲單位、接觸冷凍、冷藏食品從業人員、相關業務股室負責人及十個市場監管所所長共70人參加了培訓會。
會議指出,要切實樹牢涉冷食品經營單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扎實落實好冷凍、冷藏食品的入庫索證工作,建立臺賬,做到所有進口冷凍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溯。同時要求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索取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證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銷售,同時對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依法進行查處。務必做好監管人員個人防護,監管人員在排查檢查中,嚴格按要求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加強個人防護。
會議要求迅速行動起來,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凡采購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每批次在進入經營場所前,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經當地疫控部門對食品及包裝做核酸檢測,檢測為陰性,方可經營。
二、各經營單位謹慎經營進口食品,或者疫情期間不要購進進口食品。如核酸檢驗為陽性,嚴格按照傳《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對經營場所及其他食品進行處置,所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經營者自行承擔。
三、經營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持有本縣疾控部門出具的核酸檢測報告和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消毒證明,并按規定報告。否則以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二)項“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規定,依法從嚴查處。
四、各市場監管所排查檢查進口冷鏈食品必須索取提供進貨發票、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入境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及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已經消毒的證明。對排查“五證”不全的冷鏈食品,就地封存。進口食品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完整索取進出口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海關報關單及供貨商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貨票不符,貨證不符,票簽不符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從重處罰。
五、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會議同時強調,一是要切實壓實防控責任,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認清當前疫情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實把責任再壓實、措施再細化。二是要對冷鏈食品單位全面排查,逐一銷號,要做到應檢盡檢,檢查檢測全覆蓋。三是加強嚴防嚴控、聯防聯控,加強對進口海鮮、冷凍肉品排查檢測,安排值班人員24小時做好各項檢查指標上報工作,加強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堅決斬斷病毒輸入鏈條,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輸入風險,全力保障全縣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會上統一制作并免費給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發放了《進口冷凍食品公示欄》,便于消費者監督。會后,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疾控中心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重點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場所環境、重點部位設施、肉類、食品外包裝及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全覆蓋采樣檢測,截至目前均為陰性。
目前冷鏈食品大排查工作仍在進行中。(通訊員 徐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