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國家藥監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藥監局統一部署,今年5月-10月,柳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行動以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為主線,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將規范藥品網絡銷售行為與保障藥品質量安全相結合,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相結合。對全市藥品零售企業通過互聯網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銷售藥品的行為進行備案登記,并建立網絡銷售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管檔案。同時,采取“線上”收集線索和“線下”調查處置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網絡銷售情況實施監督檢查,進一步落實質量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嚴格自律。
為了鞏固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維護全市藥品網絡銷售秩序,柳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通過“三舉措”堅守藥品質量安全底線。
一是進一步鼓勵“互聯網+藥品流通”發展模式。藥品零售企業可通過“網訂店送”“網訂店取”方式銷售藥品,鼓勵醫保定點藥店積極參與醫保部門開展的醫保網上購藥等便民服務;鼓勵藥品零售企業依托自身實體藥店在注冊地址或大型公共場所、偏遠社區內開展自動售藥機設置試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執業藥師遠程審方等藥學服務以及互聯網醫院執業醫師遠程開方等診療服務試點工作。
二是持續保持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與公安機關、互聯網信息主管部門等合作,強化藥品網絡銷售和藥品網絡交易服務的監督檢查,實現監管部門之間數據共享,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促進社會共治;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正面宣傳,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為、重大案件查辦的曝光力度。
三是加大藥品網絡銷售監測工作力度,規范藥品網絡銷售和藥品網絡交易服務行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比如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等內容方面做出具體明確要求等。(通訊員 吳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