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強化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單位的監管,確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階段性目標任務。連日來,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五家鎮市場監管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在轄區范圍內開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扎實安排迅速行動。五家所高度重視,及時傳達并學習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有關精神,對塑料污染治理重點領域的任務分工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立即開展排查治理。
二是全力排查不留死角。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農用薄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全面開展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企業(含商店、商鋪)監督檢查;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禁止生產和銷售的塑料制品責令立即下架;同時,實施塑料制品生產和銷售企業法人守信承諾和失信懲戒制度,將企業違規生產、銷售等行為列入失信記錄,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
三是積極營造“限塑”氛圍。按照國家要求,全面禁止生產和銷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多種一次性塑料產品。五家鎮市場監管所,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加公眾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認同和支持,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增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環保意識,自覺遵守限塑令,共建綠色家園。
檢查中,執法人員向經營戶宣傳講解《限塑令》內容及塑料污染治理的科學知識及法律,引導經營戶落實主體責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截至目前,五家鎮市場監管所均暫未發現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強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聚乙烯農用地膜。該所共出動執法人員26人次,檢查農貿市場1個、農資經營部3戶、超市12家、餐飲單位33戶、商店34戶、小攤點22個、藥店2個,下達監督意見書2份,執法人員當場要求下架、禁售、使用的不合格產品10余個,發放宣傳資料100多份。
此次專項治理仍在進行中。(白淑平 通訊員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