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0日,湖南省株洲市市場監管局對深圳某公司電子煙產品虛假宣傳行為做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這是湖南首例針對涉及電子煙產品的罰單。
今年7月份以來,株洲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煙草專賣局對煙草制品市場進行聯合檢查時發現,深圳某公司發放的電子煙廣告內容涉嫌虛假宣傳。株洲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隨后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過詳細的調查取證,該公司虛假宣傳行為屬實,隨即對當事人做出相應行政處罰。
近年來,電子煙逐漸流行,不少電子煙的廣告用語打法律的“擦邊球”,導致吸煙群體和青少年對此產生誤解。為此,2019年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不過,少數不良商家通過虛假宣傳、變相銷售等手段誘導未成年人購買吸食電子煙問題仍時有發生,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株洲市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會同煙草專賣部門聯合開展“春雷10號”“電子煙監管”“許可證集中清理”等專項行動4次。截至12月,共檢查煙草經營戶27202戶,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戶27戶,查處涉煙違法案件(含市場監管部門、煙草部門)1066起。(王蔡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