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聯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了《長三角區域電商平臺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這是長三角區域首次聯合制定發布合同示范文本。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蓬勃發展,長三角區域集聚了眾多電商平臺,對長三角區域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促進長三角區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長三角區域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民法典》《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推進長三角區域網絡市場監管一體化建設戰略規劃安排,從制度創新入手,通過調研論證、座談交流、公開征詢意見、專家評審等程序,制定了示范文本。
該合同示范文本涵蓋了服務內容、服務開通、資質資信、服務期限、服務費用、結算支付、消費者權益保障金等十四條內容,充分考慮了電商平臺服務的特殊性,既吸收了行業中合理的交易慣例,又剔除了企業自制合同格式條款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因素,著力解決電商平臺服務合同中存在的內容不完備、條款不公平、責任不明晰等問題,內容全面詳實,具有嚴謹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對引導和規范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矯正不公平格式條款帶來的網絡交易風險,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隱患,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從源頭上規范網絡交易秩序將發揮積極作用。
該合同示范文本發布后,將供長三角區域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訂立服務合同時參照使用。長三角區域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法律法規和自身職責,積極推廣和引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并做好相關推行和指導工作。(供稿:安徽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