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保持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良好和穩定,確保群眾過好2021年“兩節”具有重要意義。連日來,廣東省汕頭市市場監管局創新監管模式,打出市場價格監管“組合拳”,加強對元旦春節節前市場價格監管和監測。
一、部門聯動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發展和改革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和監測工作的通知》,并成立工作專班,由市場監管局和發展改革局的局領導帶領科室人員,共同深入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公交企業開展價格行為聯合督導和監管監測。
二、內部協同
市市場監管局還注重發揮局內部科室融合效應,采取科室“并肩齊進”方式,由局分管價監工作的領導帶領價監競爭、特種機電設備監察等涉及節日市場檢查的業務科室,共同深入部分大型娛樂休閑公園等場所開展市場價格行為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
價格督導檢查中,檢查組一行先后巡查了農貿市場豬肉、禽蛋、蔬菜等價格,大型超市糧油供應和公交企業、大型娛樂休閑公園明碼標價等落實執行情況,并現場指出個別經營場所明碼標價不規范問題,要求經營者立即落實整改。同時,加強價格監管政策宣貫,提醒告誡經營者要做好明碼標價,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誠信經營,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出現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為廣大群眾創造一個公平有序的節日消費環境。(供稿:廣東省汕頭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