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廣西柳城縣5戶個體工商經營者因銷售商標侵權大寶護膚和強生嬰兒護膚產品受到柳城縣市場監管局處罰。
2020年8月18日,柳城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北京大寶化妝品有限公司和強生(中國)有限公司代理人投訴稱,在柳城縣市場上發現3家門面和2戶市場攤位銷售的大寶和強生護膚產品系非該公司生產,侵犯了該公司的產品商標權。接到投訴后,柳城縣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相關經營戶開展商標突擊執法檢查,共在柳城縣某化妝品店、柳城縣某超市、柳城縣大埔鎮韋某某的美容店、農貿市場攤位銀某某、廖某某等5家經營戶處發現有待銷售的大寶SOD蜜126瓶、強生系列產品15瓶(袋),這些產品涉嫌商標侵權。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責令上述5家經營戶立即停止此類產品銷售行為并把所有待售的涉嫌商標侵權產品進行了查扣。
經進一步調查了解,上述5家經營戶以低于正常價格共進貨157瓶大寶SOD蜜,已銷售31瓶;進貨34瓶袋強生系列產品,已銷售19瓶袋。經營者在購進上述產品時,均未對供貨商進行資質驗證和查驗是否為正廠產品,未索取稅務發票,沒有簽訂進貨合同或能證明進貨渠道的文件,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是自己合法取得。
經北京大寶化妝品有限公司和強生(中國)有限公司對查扣產品進行檢驗并出具鑒定報告,上述產品屬商標侵權產品;上述5家經營者的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條款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柳城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及銷售產品的數量價值以及當事人的配合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責令以上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對當事人分別處以200至800元不等的處罰,查扣的全部物品依法沒收。5家經營戶均表示接受處罰,并表示通過此事件得到了教訓,增長了知識和經驗。(通訊員 侯陶明 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