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金濤 何正君)1月15日,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向駐邕防疫物資企業發出經營價格提醒告誡書,并提出相應要求,進一步做好南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資經營價格行為監管,提升防疫物資經營企業自律意識、誠信經營意識,維護防疫物資價格穩定,保障南寧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各防疫物資經營企業要講政治、顧大局,把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聯系在一起,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唯利是圖、牟取暴利;要加強行業自律,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相關要求,提高價格信息透明度,嚴禁利用疫情哄抬價格、囤積居奇、串通漲價;要積極配合行政部門,自覺承擔企業自身社會義務,在經營活動中合法取利,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起來,自覺挑起穩定防疫物資價格的責任與使命,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防疫物資市場價格監管工作。
據了解,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作出響應,以嚴格的要求、強有力的舉措,全力做好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開展以口罩為代表的疫情防疫防護用品價格監管,立案查處了一批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防疫防控物資違法案件。其中,查處某藥店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案件,罰款10萬元,被市場監管總局列為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查處某企業哄抬酒精價格,罰款并責令退款共計17萬余元;查處某超市天價“大白菜”案,處罰20萬元,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得到自治區通報表揚。此外,賓陽縣、良慶區、興寧區等縣(城區)市場監管部門也查處多起哄抬口罩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
下一步,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力度,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囤積居奇、串通漲價等發“國難財”的違法者,一律嚴懲不貸、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同時,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投訴舉報相對集中的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列為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對其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全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