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貿市場計量專項檢查情況通報
為進一步加強集貿市場計量監管,規范集貿市場計量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于2020年6月至9月在全國范圍內部署了集貿市場計量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了集貿市場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定、超過檢定周期計量器具的行為,是否存在使用改裝、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行為,是否制定計量管理制度,是否設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做好保管、維護和使用等方面。全國各地共檢查集貿市場44516家,查處未執行強制檢定計量器具13583臺件,查處超過檢定周期計量器具17586臺件,查處不合格計量器具8073臺件,查處計量作弊行為1558件,發現未建立集貿市場計量管理制度2165家,查處未按要求設置公平秤663家。
二、取得的成效
通過此次專項檢查,進一步強化了集貿市場計量監管,規范了集貿市場計量行為,維護了集貿市場計量秩序。通過督促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提升了其守法、誠信、自律經營意識。進一步強化了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營造了“誠實守信、誠信計量”的市場環境。嚴厲打擊了集貿市場計量違法違規行為,計量作弊和缺斤少兩等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振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為助推復市提供了計量保障。
一是摸清了底數,建立了臺賬。多地通過對集貿市場經營者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登記備案和動態管理,有效的掌握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分布和底數。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組織轄區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收集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相關信息,摸清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底數,建立了集貿市場計量器具使用檔案,并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建立了集貿市場檢查對象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部分地區市場監管部門手把手幫助轄區內集貿市場主辦者建立臺帳,完善計量管理制度,對強制管理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網上審報流程進行了再培訓。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組織轄區內33家集貿市場負責人召開座談會,就如何建立計量管理制度和計量器具臺賬等工作進行了介紹和培訓。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組織轄區內集貿市場建立了完整的計量器具臺賬,逐一登記造冊,規范統一管理制度。
二是嚴厲打擊了計量違法違規行為,集貿市場計量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統籌發揮行政機構、執法機構、技術機構和基層市場監管所人員的不同專業優勢,形成對集貿市場計量監管合力,嚴厲打擊了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各盟市市場監管部門和計量技術機構,對有問題的集貿市場進行兩次以上的跨旗(縣)異地抽查。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采取“監管局+計量院(所)”、“業務科室+稽查大隊+監管所”等模式,統一組織、全面配合、無縫銜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優勢,形成了稽查、網監、廣告、信用、消保等部門齊抓共管,確保了監管到位。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對檢查中發現的232臺不合格計量器具和26臺帶有作弊功能的計量器具現場銷毀,起到了較強的震懾作用。
三是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通過各種媒介向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和《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計量法律法規,引導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提高計量法律意識,主體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甘肅省市場監管局發放各種計量法律法規宣傳材料2萬多份。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發放計量法律法規宣傳資料7000余份,并被江西日報、南昌一套、南昌晚報等10余家新聞媒體報道,達到了良好的社會宣傳效果。陜西省安康市市場監管局與新聞媒體密切配合,開設“進市場、看計量”專欄,廣泛宣傳集貿市場計量工作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海南省三亞市市場監管局發現轄區內集貿市場在用衡器登記備案率較低后,立即組織基層市監所人員上門對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進行相關計量法律法規的宣貫和“海南省強檢計量器具檢定管理系統”的實操培訓。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管局印制了《依法使用計量器具告知卡》,發放給集貿市場主辦者,積極提高市場經營者和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意識。湖北省黃石市市場監管局對存在問題較嚴重、管理不規范的集貿市場主辦者進行了約談,督促各集貿市場建立和完善計量投訴處理機制等相關制度。
四是集貿市場計量管理機制進一步創新。各地積極運用大數據等智慧監管手段,壓實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主體責任,不斷探索創新集貿市場計量管理機制。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積極對接當地市商務部門,做好《標準化菜市場建設管理規范》制定工作,將法制計量管理要求納入規范之中,不斷提升集貿市場的計量管理水平。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地方管理辦法,印發《數字指示秤計量監督管理規定(試行)》,起草《集貿市場公平秤設置規范》地方標準,從管理方式、方法上明確對各個環節要求,補上管理漏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依托張家港市開展防作弊智能秤技術規范研究以及在線檢定、校準技術攻關,探索遠程監管新模式,提高監管能力。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在東莞市20家農貿市場組織開展集貿市場公平秤“互聯網+”監管試點工作,統一配備具有追溯功能的公平秤,并利用“智慧計量監管系統”,采集市場信息、公平秤檢定、復秤、投訴等數據,實現遠程精準監督。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大力推動集貿市場智慧計量監管系統建設,對全市集貿市場信息、計量器具信息、檢定信息、交易信息等實現可視化、電子化管理,并對計量作弊實時預警,實現精準高效監管。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全面運用“互聯網+”手段,通過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和“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做好現場檢查及結果錄入,并將檢查結果無縫鏈接至政務服務網自動公開,便于公眾查詢;臺州、三門等地積極探索農貿市場電子秤精準監管新模式,聯合計量技術機構、電子秤制造廠家、金融機構,標準化定制并推廣應用具有防作弊功能的智慧溯源電子秤,實現電子秤稱量數據自動采集、分析預警、靶向監管等功能,打造“四統一”監管模式升級版。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在湄洲島餐飲業先行先試貿易結算類電子秤“三統一”運行模式的基礎上,選取條件成熟的4家集貿市場,實行統一備案、統一檢定、統一管理的“三統一”做法,有力提升了計量管理水平。山東省日照市市場監管局出臺集貿市場電子秤“五統一四落實”標準規范;淄博市市場監管局推行“市場主辦者短斤缺兩先行賠付制度”。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在大渡口區、江北區等10個區縣推行“智慧監管集貿市場”,在渝北區、渝中區等4個區縣推出海鮮市場“超市化”計量的管理模式,實現手機APP實時查詢集貿市場計量器具檢定信息,形成了“以經營者自我承諾為主、政府推動為輔、社會有效監督”三位一體的管理機制。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探索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在集貿市場計量監管中的可行模式,重點在南寧、桂林、梧州、貴港、防城港、賀州等6個市試點開展“一套體系+一套標準+雙隨機監管”的模式監管機制;欽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試行“黃、紅牌警告、退市制度”動態監管機制,指導集貿市場主辦者與經營者簽訂誠信經營協議并公示,明確一次不誠信在攤點懸掛黃牌,二次不誠信懸掛紅牌,三次不誠信清退出市場的標準,有效規范集貿市場經營者行為。
五是計量監管與執法隊伍能力素質進一步提升。檢查過程中,多地采取集中培訓與現場教學方式,組織相關專家到一線現場指導,計量監管與執法隊伍監管水平和辦案能力得到明顯提高。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編制《作弊秤查處操作方法》工作手冊下發至各個基層所,指導基層計量執法人員科學高效識別作弊秤,有效的提高了基層執法人員辦案能力。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執法專題培訓與案例研討,邀請全國衡器計量技術委員會資深專家通過互聯網講授電子計價秤計量法制監管課程,全區共計900余名計量行政監管和計量技術人員參加,有效提升一線執法隊伍的專業素養。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分兩期組織區縣局分管領導、計量科長、業務骨干參加的計量監管專題授課,將培訓延伸到基層,確保專項檢查順利開展;同時,由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和各區縣局市場監管部門分級組成現場指導組,采取邊督查邊現場指導的方式,對基層監管和執法進行現場培訓。
六是提供優質計量服務,為助推集貿市場盡快復市提供了計量保障。疫情期間,各地在開展檢查的同時,積極幫助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解決計量方面的問題和難題,提供優質的計量技術服務,為助推集貿市場盡快復市提供了有力支持。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各區市場監管局開展計量服務,堅持督促送檢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協調本區計量檢測所制定專門的檢定方案,確保防疫與檢定兩不誤。吉林省市場監管廳組織開展“公平計量進市場”活動,向省財政廳申請資金16萬元,為全省集貿市場免費配備公平秤163臺,為助推全省集貿市場快速復市提供了堅強計量保障。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集貿市場、臨時市場、攤點攤區計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了計量行為,為集貿市場復市提供了有力的計量服務保障。新疆在第二次疫情封閉期間,部分地州市場監管部門堅持集貿市場計量專項檢查工作,通過抽調專人堅守崗位,定期對集貿市場計量器具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全力保障正常社會秩序。
七是有效推進了集貿市場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各地借助此次檢查,扎實推進集貿市場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新增115家集貿市場誠信計量自我承諾示范單位,對違反計量法律法規、實施計量作弊行為等嚴重失信的集貿市場經營者,及時向社會曝光。陜西省安康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集貿市場“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采取配備專職計量管理員、設置公平秤、建立先行賠償制度等措施,保證在用計量器具受檢率,打造了“計量信得過市場”、“計量管理先進市場”、“計量放心農貿市場”等一批計量誠信典型,發揮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組織轄區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利用LED電子大屏,在公示欄、收銀臺等經營場所內顯著位置張貼《承諾公示牌》或《承諾書》等多種手段開展誠信計量自我承諾公示。并對做出誠信計量公開承諾的單位,在專項監督檢查中進行重點檢查,監督其履行承諾,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履行承諾的,嚴格執行失信懲戒機制。
三、存在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各地集貿市場計量秩序整體有序,絕大部分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都能做到守法經營和誠信經營。但也發現集貿市場計量監管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計量法律意識淡薄。部分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學習了解計量法律法規和相關計量知識較少,法律意識淡薄。一是部分集貿市場主辦者發揮計量管理作用不到位,存在未建立計量管理制度或計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設置公平秤、公平秤設置不規范和公平秤維護使用不到位;計量器具管理不到位,未對集貿市場經營者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規范登記造冊并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強制檢定工作等問題。二是部分集貿市場經營者對使用的計量器具管理不到位,存在使用未經檢定、超周期檢定計量器具的情況。個別集貿市場經營者甚至擅自改裝計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欺騙消費者。
(二)部分地區集貿市場計量監管工作不到位。通過此次檢查發現,封閉管理且有固定攤位的市場計量管理比較規范,相關計量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公平秤的設置和管理也比較好。問題比較突出的是郊區鄉鎮集貿市場,由于位置偏遠,地域分散、規模不一,計量監管難度大,難以實現全覆蓋。此外,該類集貿市場經營者以農戶為主、流動性大、攤位和時間不固定,加上市場管理水平不高,基層監管力量薄弱,容易造成計量監管執法不到位,導致部分地區對該類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管不能全覆蓋,存在監管死角。
(三)部分基層計量監管、執法力量薄弱。一是基層計量監管工作力量薄弱。部分地方計量監管人員與管理工作任務配比不合理,機構改革后,多地市場監管計量監管部門普遍面臨著人員數量少但任務重的問題,一些基層市場監管所甚至沒有專職負責計量工作的人員。二是基層計量監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地方基層監管和執法人員對計量相關法律法規不熟,計量監管工作相對滯后,造成集貿市場用于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強檢工作落實不到位等現象。三是部分基層計量技術機構計量技術能力不足。檢查中發現集貿市場存在具有作弊功能的電子秤,其隱蔽性強,監管難度大,個別基層計量技術機構技術能力偏低,給基層監管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困難。
(四)部分地區對計量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夠。有些地方對計量法律法規宣傳較少,導致有的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在電子秤檢定周期上時間觀念不強,不能主動向計量檢定部門提出檢定申請,往往是計量檢定部門通知才進行檢定。有的地區誠信計量宣傳不到位,投訴舉報渠道不暢通,有些消費者遭遇欺詐行為時,未能積極開展維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扎實做好后續工作,確保檢查取得實效。
(一)鞏固檢查成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一是確保整改查處到位。堅持問題導向,對發現的集貿市場計量違法違規問題,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持續跟蹤,確保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立案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二是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將集貿市場計量監督檢查作為日常監督檢查內容之一,保持對集貿市場計量監管的高壓態勢,采取隨機檢查和日常監督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集貿市場進行常態化管理。三是創新監管模式。積極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斷提升監管效率,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創新工作方法,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四是針對部分集貿市場本身管理不規范、商戶流動性強、監管難度大的問題,積極探索尋找有效解決方案,努力做到集貿市場計量監管全覆蓋。五是幫助和指導基層計量技術機構配備、建立和完善計量標準裝置,提高計量技術手段和技術保障能力。
(二)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計量監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積極充實基層計量監管和執法隊伍,努力打造一批素質高、業務精、能力強的計量監管工作人員,持續推進基層計量執法裝備配備,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開展。二是加強基層監管、執法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進一步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檢定人員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加強對新上崗檢定人員實際操作和專業技術應用的培訓和監督,切實做好計量器具檢定工作。科學合理安排省、市、縣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及時完成檢定任務。
(三)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積極組織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參加計量法律法規宣貫培訓,明確計量器具使用、管理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引導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樹立誠信意識,落實主體責任。督促集貿市場主辦者進一步完善計量管理制度,按照要求進行定期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存在計量器具配備、檢定、管理等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積極推進計量誠信體系建設,引導集貿市場經營者履行誠信計量公開承諾,鼓勵更多的集貿市場經營者簽訂計量誠信承諾書。通過創建“計量誠信示范單位”,樹立一批“誠信計量集貿市場”,以點帶面,提高集貿市場計量管理整體水平,營造誠信、公平、和諧的集貿市場計量環境,保證計量結果真實可信,有效減少由此引發的計量糾紛,促進計量誠信體系建設深入推進。
(四)加強計量宣傳,形成全民監督氛圍。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范圍,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對計量的認知度,提高全民誠信計量意識。不斷提升大眾的法制意識、維權意識和監督參與意識,加大對市民有關反作弊小常識的宣傳,提高市民防作弊能力。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對不法商販利用計量器具作弊的行為的曝光力度,形成商家自律、全民監督的市場氛圍。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嚴肅查處計量違法行為,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五)強化技術服務,繼續加大計量服務力度。各地要在加強集貿市場計量監管的同時,繼續開展集貿市場計量服務工作,深入開展集貿市場計量監管工作調研。圍繞集貿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的計量需求,加大計量服務力度,提供優質計量技術服務,切實幫助其解決計量突出問題和難題。要對轄區集貿市場等重點領域的計量管理制度建立、計量器具配備及檢定等工作加強指導幫扶,不斷提高集貿市場計量工作的規范性,營造集貿市場誠實守信、規范經營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