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對工作,防止疫情傳播和擴散,按照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近日,內蒙古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就疫情防控工作對全縣各經營業主進行提醒告誡。
一是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戴口罩、測體溫、掃健康碼、行程碼、消毒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消費者不佩戴口罩者請勿入內。
二是經營者不購進中高風險地區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相關產品,嚴格管控中高風險地區人和貨物。主動如實第一時間向所屬鄉鎮和社區申報中高風險地區來(返)該縣人員相關信息,對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的經營戶和個人將嚴肅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三是經營者對進店就餐人員及時提醒和管控近距離接觸,應要求同排隔位就坐、對排錯位就坐,防止聚集。縣內大中型餐飲暫停辦事宴,家庭私人聚會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內。凡不按規定要求聚集,造成疫情輸入或傳播擴散的,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四是消費者戴口罩入超市并加快采購速度,收銀區勿長時間停留,減少場內停留時間,防止人群集聚。
五是各經營業主做好商品明碼標價、索證索票,嚴禁囤貨居奇、哄抬物價、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六是藥店銷售要采取隔離措施,測體溫、實名登記,發熱、咳嗽人員第一時間上報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
七是各經營戶主要負責人要落實好本企業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嚴格執行巴彥淖爾疫情防控1號令、2號令要求。
通告提醒,未按規定嚴格落實疫情管控措施,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公開曝光,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通訊員 徐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