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月19日,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微信公眾號盤點2020年新消費訴求熱點,電動自行車整治類、長江禁漁類、安全消費類以及聚集性消費類成為新消費訴求熱點。
電動自行車整治類
電動自行車涉及千家萬戶,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大力宣傳落實《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并成立專班牽頭負責協調推進電動自行車整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2020年該市12315熱線平臺接收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投訴舉報1572件,同比上升54.72%。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前,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售后維修、營銷宣傳兩大方面。在《條例》施行后,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分別為牌照問題、超標車問題、定位服務問題、頭盔問題。
長江禁漁類
長江禁漁工作開展以來,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多方聯動,12315中心對于涉及長江禁漁的訴求高度重視,及時轉辦,答疑解惑。2020年,共計接收涉及長江禁漁訴求17件。
訴求人反映的主要問題:懷疑個別經營者售賣的魚蝦為江鮮要求查處、舉報有人在長江非法捕魚要求查處、反映有經營者在網絡平臺銷售江鮮。
安全消費類
隨著市民安全意識的逐漸提升,關于安全消費的訴求也相應增多。2020年,南京市12315熱線平臺共計接收涉及安全消費的投訴舉報2505件,同比上升71.81%。
反映的主要問題
1.醫療器械安全問題
網購的醫用冷敷貼頁面宣傳的主要成分和用途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網購口罩質量不達標、經營者售賣的進口口罩沒有相關檢驗證明。
2.食品安全問題
外賣中存在異物,食用后身體不適、餐飲店內衛生狀況差,食材未煮熟,用餐后出現上吐下瀉的癥狀、超市銷售變質、過期商品。
3.住宿安全問題
酒店浴室內沒有防滑墊致使消費者摔傷、衛生環境差,房門無法關嚴,安全鎖損壞,房內電路存在安全隱患。
4.特種設備安全
小區電梯出現門關不上、下墜掉層、異響、斷電、按鍵不靈、困人、電梯內沒有年檢公示、沒有張貼救援電話;壓力容器、行車、叉車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無證上崗;鍋爐存在安全隱患。
聚集性消費類
消費者的聚集訴求集中反映了少數經營者在經營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2020年,該市12315熱線平臺在接收消費者訴求的過程中,特別整理出以下五項聚集性消費問題,并加以剖析,以期對其他消費者起到提醒作用。
某健身公司,共1969件投訴舉報
反映的主要問題:經營者拒絕提供消費者預付消費金對應的服務;消費者因個人原因、經營者未在約定時間內開業、經營者服務質量差等要求退還預付的消費金,經營者拒絕、要求扣除手續費、同意后卻再三拖延、到期未收到分期退款;消費者預付消費金后,經營者閉店失聯,無法正常健身且退費無門;消費者要求轉讓健身卡,經營者以轉讓對象是其潛在客戶為由拒絕。
某租房平臺,共1842件投訴舉報
反映的主要問題:
1.業主權益受侵害。業主反映出租房屋,租房平臺收取租客租金后未支付給業主,但租客認為自己已經支付房租,不肯搬離;疫情期間,業主被租房平臺強制要求免除一個月租金。
2.租客權益難保障。在租房合同存續期間,租客正常交納了房租,但平臺未按時支付業主租金,導致租客被停水停電、強制退租;租客辦理退租后,押金和剩余租金遲遲不到賬;租客在退租后仍要償還租房貸款;租客在平臺申請退租后無人處理;租客交納服務費后卻無人提供清掃、維修服務;經營者承諾租房每月返現實際未兌現;經營者承諾可以短租,后又向租客表示因租期未滿不退還押金。
某教育科技公司,共431件投訴舉報
反映的主要問題:承諾的培訓教師、授課方式與實際不符;報名培訓課程后,經營者又要求再次交費;經營者承諾包過考試,考試未通過后又拒絕退費;舉辦國家不予承認的資格證書培訓,消費者發現后要求退還培訓費被拒。
某藝術培訓機構,共164件投訴舉報
反映的主要問題:受疫情影響原定課時被縮減,消費者要求退還剩余課時費但經營者只同意進行后續課程費抵扣;消費者因個人原因請假,要求經營者提供補課被拒;受疫情影響消費者未上課,要求退費經營者再三拖延。
某英語培訓機構,共161件投訴舉報
反映的主要問題:以分期付款形式報名培訓課程,后要求退課被扣手續費;因疫情原因,購買的線下課程被換成線上,對線上課程質量不滿意要求轉回線下課程或退款被拒;經營者同意辦理退課退款,但退款遲遲不到賬。(供稿: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