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月24日,為貫徹落實好云南省委、省政府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要求,加強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各地要嚴格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對農村集體聚餐從嚴備案管理。堅持“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請不辦”,嚴管嚴控“殺豬飯”等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提倡家庭私人聚會控制在10人以下。
二是加大對節日市場食品安全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及冷庫單位的監督檢查,對不索證索票、不建立經銷臺賬、不落實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集中倉區檢測消毒、不使用“云智溯”、不落實專區貯存、不實行專柜和亮碼銷售等不執行全省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嚴格依法查處。
三是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違法行為。開展散裝白酒專項檢查,嚴禁家庭自釀酒進入市場銷售。加強工業酒精、醇基燃料等危險化學品監管,嚴防流入白酒制售環節。
四是集體聚餐不得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發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發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得加工使用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魚類,不得使用超過保質期及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嚴禁提供和加工制作草烏、附片等毒性中藥材。
五是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件(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對食品安全事件(事故)要迅速反應、研判風險、控制事態發展、規范信息報送,并做好善后處置及整改督辦。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積極推動各級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供稿:云南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