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切實維護文化產品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文化氛圍,近日,由江蘇省昆山市市委宣傳部牽頭,昆山市“打黃掃非”辦公室、新聞出版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柏廬等城市管理片區和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聯合開展執法專項檢查,合力凈化全市文化市場。
聯合檢查組分別對城區內12家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檢查,以轄區內校園周邊、鐵路公路樞紐、郵政郵寄地場所、宗教場所為重點,清查學校、車站等人流密集區域出版物經營商戶相關證照是否齊全、經營行為是否規范,檢查宗教場所有無印刷復制非法出版物、銷售非法書籍、宣揚極端宗教思想,檢查打復印點落實印刷復制管理規定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條第三款“廣告經營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廣告設計、制作、代理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規定,針對此次聯合檢查對象均涉及廣告經營業務,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重點從營業執照登記事項、廣告的設計制作發布等方面開展檢查和行政指導,把好規范經營、廣告宣傳的第一道關口,確保整治工作的成效性。檢查中發現部分商戶存在異地經營及超范圍經營的情況,執法人員已責令經營者限期變更營業執照登記事項,并將對后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檢查期間,柏廬片區小組重點對轄區內的學校周邊文具店和文印店進行了全覆蓋巡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文具店存在銷售仿人民幣圖樣和鏈接植入性消費課件APP的教輔商品,要求商家及時下架,同步進行了現場行政規勸;對個別書店存在的銷售現版教科書的行為,執法人員進行了現場處理,扣押了相關教材實物。檢查現場,經營者一致表示,將認真落實各項規定,對書店進貨目錄留底,拒絕銷售盜版教輔書籍。
因部分教輔書籍存在夾雜APP下載鏈接和在線教育廣告頁面,執法人員分類對植入性廣告和宣傳情況是否違法進行核查。突出在“宣傳引導、溝通協作、聯系群眾”三個方面發力,積極宣傳合法誠信經營理念,依據《廣告法》第39條:“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變相發布廣告”之規定,把好抵制教輔材料違法宣傳的第一道關口,確保整治工作有針對性,覆蓋面廣。
下一步,聯合檢查組將持續分階段組織開展系列專項治理,持續凈化文化市場環境,密切聯系周邊群眾,形成齊抓共治格局。在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如發現銷售非法出版物或書籍、宣揚極端宗教思想、經營違法廣告等行為的,可以通過“全國12315”和“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反映情況,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王怡 費香東 通訊員 李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