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2021年市場監管“云安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1月22日至3月22日開展為期2個月的“云安行動”,引領帶動全省市場監管各項工作全面開展,努力為實現“十四五”全省市場監管工作目標開好局起好步奠定堅實基礎。
《通知》要求,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要以“云安行動”為抓手,切實做好春節期間市場監管,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著力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全力維護市場繁榮穩定,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點抓好六個專項行動。
抓好市場監管疫情防控專項行動。開展進口冷鏈食品集中倉區庫存管理檢查。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運用“云智溯”平臺采集進口冷鏈食品、口岸查驗、交通運輸、包箱入庫、批發零售、生產經營等信息,全鏈條追溯信息進行檢查,嚴格落實冷鏈進口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檢測消毒,銷售記錄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實現進口冷鏈食品“一品一碼”信息追溯管理。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的市場銷售管控。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查驗相關資質、產品合格證、核酸合格證、消毒證明、出庫證明,確保貨證同行,實施分期儲存,專柜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存混賣,對轄區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執行“四個不得”,落實冷鏈食品風險排查“121”機制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情況,進口冷鏈食品做到100%納入“云智溯”平臺管理等進行檢查。開展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記錄抽查。
抓好食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加強節日重點食品監管,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大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白酒、食用油、糧食加工品(包含米線、餌塊等)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以次充好、非法添加、過期翻新、篡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違法行為,嚴禁問題食品流入市場。加強餐飲服務監管,嚴格落實餐飲環節各項安全要求。以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以及涼菜、冷凍海鮮、奢侈海產品等高風險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為重點,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把好進口關,嚴防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嚴格餐飲服務人員健康管理,堅持佩戴使用防護用品,加強就餐人員掃碼登記進店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對重點區域加大食品安全檢查力度。針對大型商超、大型餐飲服務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重點單位,人員流動大的重點區域和場所,特別是對農村地區年夜飯供餐單位、集體聚餐等持續組織開展檢查。加強食物中毒防控,嚴防食品安全事件。進一步排查農村集體聚餐的風險隱患、壓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大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嚴厲打擊家庭自釀白酒進入市場銷售行為。加強消費警示教育,嚴厲打擊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及時查處消費欺詐,尤其是借防疫之名謊稱產品具有新冠肺炎預防和消滅新冠病毒功效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懲。堅決制止餐飲浪費,禁止濫食野生動物。大力宣傳引導,積極營造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長江非法捕撈魚獲物和非法捕撈野生動物的良好消費環境。
抓好藥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對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院內制劑等產品的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退燒藥、抗生素、抗菌藥品和新冠肺炎檢測試劑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各類疫情防控藥械安全隱患,保障疫情防控藥械質量安全。
抓好特種設備安全和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專項行動。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維護保養記錄、設備檔案資料、應急救援演練、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加強對充裝站、危險化學品等存儲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等單位的特種設備為重點,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危介質的固定式壓力容器、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及承壓蒸汽鍋爐開展全面檢查。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整治。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檢查,依據職責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抓好春節期間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開展打擊侵權假冒行為行動。以食品、紡織品、化妝品、兒童玩具、煙花爆竹等重點,嚴厲打擊涉農物資、建筑材料、汽車配件、電線電纜以及電熱毯、電動自行車等制假售假違法行為。開展價格巡查和監管行動。以規范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為重點,加強對名優白酒、防疫物資、農副產品銷售,以及旅游、交通運輸領域價格監督檢查。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監測行動。重點對疫情防控物資、長江禁捕、旅游市場、高端白酒等重點領域中虛假宣傳、商標侵權、違法廣告、違法促銷和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開展監測。開展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行動。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12315投訴舉報、“一部手機游云南”轉辦的旅游投訴舉報,及時化解消費糾紛。
抓好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緊緊圍繞“3435”工作目標(“3個管”:管住加工、管住交易、管住消費;“4個零”:市場零交易、餐飲零供應、網上零售賣、廣告零發布;“3個不”: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5個禁止”:禁止生產企業收購加工,禁止各類市場進貨銷售,禁止餐飲場所經營使用,禁止電商平臺發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發布公告)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案件查辦,強化督促指導,及時總結評估,確保“云安行動”取得實效。(供稿:云南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