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廣東省湛江市圍繞從企業申請開業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的痛點、堵點問題,積極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努力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降低市場準入準營門檻,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實有各類市場主體32.45萬戶,其中實有各類企業7.20萬戶,個體工商戶24.82萬戶,比去年同期分別增長9.38%、9.09%、9.52%。
一、出臺工作實施方案。日前,湛江市政府以湛府函〔2021〕1號文印發《湛江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統籌領導,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和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組織,各市直許可審批主管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從中央事權和省級事權兩個層面編制了兩張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逐項明確了改革方式、改革舉措、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責任分工等。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523項,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5項,涉及由市級及市級以下政府部門實施的事項116項。
二、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市級及市級以下政府部門實施的116項事項中,取消審批5項,改為備案0項,實行告知承諾14項,優化審批服務97項。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將相關企業設立或變更登記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及時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主動公開清晰的備案辦理材料、程序、時限,不把實地勘查、檢驗檢測、專家評審等作為辦理備案的前提條件。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通過下放審批權限、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延長或取消許可證件有效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等舉措優化服務。
三、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結合湛江市實際,對清單事項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一是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分別將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蠶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等3項審批事項改革方式,由優化審批服務改為直接取消審批。二是將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重要工業產品(除食品相關產品外)生產許可證核發等2項審批事項改革方式,由優化審批服務改為實行告知承諾。三是進一步壓縮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許可審批時限,從省方案要求的壓縮至25個工作日,修改為壓縮至15個工作日。
四、建立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大力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將開辦企業壓縮為商事登記、刻制印章、申領發票3個環節,辦理時限壓縮為1天。推行“一網通辦”,申請人登錄一個平臺、填報一次信息,即可同步聯辦相關業務。實行“一窗通取”,在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設置“一窗通取”專窗,企業可一并領取營業執照、公章、稅控設備、發票,實現申請人辦事從“跑多個部門、多個窗口、領多份證”到“跑一個部門、一個窗口領證”轉變。二是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建立湛江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出臺《湛江市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實施細則》,建設全市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編制全市統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全市33個執法部門的監管執法事項全部納入監管平臺,原則上清單之外不設一般監管領域的檢查事項。市級平臺與省級平臺對接整合,實現數據同步“一張網”公示,檢查過程、結果陽光透明,最大程度地規范監管行為。制定《湛江市2020年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減輕企業負擔。三是健全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措施。持續加大信用信息披露力度,市場監管部門產生的企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守信失信等信息,以統一社會信用信息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善的企業信用記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開。建立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加強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失信市場主體可通過作出信用承諾、完成信用整改、通過信用核查、提交信用報告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供稿:廣東省湛江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