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2021年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工作要點如下: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嚴格實行清單管理制度。在國家公布中央層面設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基礎上,調整完善本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等管理措施,嚴防違規亂設審批和變相審批。搞好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責清單的銜接,動態調整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2.常態化實施精準放權。進一步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等事項,針對重要領域、重點區域、重大改革,加大放權賦能力度。發揮好放權部門的傳幫帶作用,幫助承接部門提升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審批運行情況、事項取消下放承接情況的監督評估,集中開展一次“回頭看”。
3.深入推進“一業一證”“證照分離”改革。在浦東新區率先對首批31個行業試點“一業一證”改革,逐步將僅涉及地方事權的25個試點行業在全市范圍推廣實施。在全市范圍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在自貿試驗區對部分事項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4.拓展告知承諾實施范圍。在生產經營許可、項目投資審批等領域,廣泛推行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梳理編制可以實施告知承諾的事項目錄,將信用信息充分運用到事項辦理過程中。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和推送工作機制。
5.著力規范審批中介服務。對工程建設領域中介服務改革落地成效進行評估,持續精簡規范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調整完善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對保留的事項加快編制中介服務指南。健全中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探索建立中介服務機構誠信檔案。
二、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
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市推行企業名稱登記告知承諾制,擴大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范圍。鞏固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成果,實現全流程“一個環節、一天辦結”。推動營業執照變更與高頻許可證變更聯辦。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探索開展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注銷試點。
7.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規范和加強市級政府投資管理,優化政府投資計劃編制和平衡銜接機制。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進一步擴大施工圖免于審查的范圍,加快推行區域評估制度。推進“多規合一”“多測合一”,在各階段實現測繪成果共享互認。再造挖掘道路施工審批流程,優化水電氣網等公用事業接入服務,推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
8.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聚焦重大建設項目、重點產業項目、重要民生項目,優化項目推進機制。破解項目用地瓶頸,對重大項目通過凈增空間指標予以保障,對其他項目通過減量化指標予以保障。簡化優化控詳規劃管理流程,擴大規劃實施深化適用范圍。加大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力度,靈活開展分段實施,優化相關審批手續。
9.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實施外資提質行動計劃,建立健全外商投資議事協調、投訴和兜底服務機制,完善重點項目保障機制,用好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臺,提升項目落地轉化效率。堅持聯系走訪服務企業機制,打造政企合作圓桌會議名片,統籌解決企業問題。深化“一網通辦”國際版涉外服務專窗建設,為外商投資提供全生命周期便利服務。
10.促進新興業態健康發展。探索適用于新業態新模式“沙盒”監管措施,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準入門檻,創新新型跨界產品和服務審批制度。及時調整完善市場監管、勞動保障、稅收征管、支付清算等政策措施,推動在線新經濟加快發展。完善新興行業分類指導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優化新興行業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登記管理。
三、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11.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破除影響就業特別是新就業形態的各種不合理限制,加大對就業歧視及違法職業中介行為的打擊力度。鼓勵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各類群體多渠道靈活就業。簡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互聯,推行檔案在線服務。再造就業登記、職工參保登記、社保卡新增、補貼申領辦理流程。
12.打造最優人才發展生態。暢通海外高端人才來滬工作渠道,完善留學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激勵和保障機制。完善居住證政策,用好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國內人才等落戶政策,為各類人才來滬創新創業提供便利。進一步優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推動審批權限全面下放至各區。完善專業技術人才分類評價標準,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定。
13.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試點“三不一綜合”體制機制,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改革科技成果權屬管理,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基礎研究長周期擇優穩定資助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增加基礎研究投入。進一步下放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高新技術企業審核權限。為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提供一站式、一網式、精準化、個性化服務。
14.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推進中國(上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深化知識產權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機制,強化長三角等跨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推進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培育市場試點。深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銀企對接,幫助解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15.推動助企紓困政策落實落細。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將學生資助補助經費等納入直達資金范圍。抓好惠企政策兌現,精準推送稅收優惠政策服務,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推進退付無紙化,加快退付速度。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退還違法違規所得等情況開展檢查。
四、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16.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深化監管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監管事項,落實監管責任。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方式,制訂完善分行業、分領域、分市場事中事后監管辦法。持續完善處罰裁量基準,拓展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領域,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開展抽查。
17.發揮信用監管效能。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清理規范失信約束措施。落實公共信用信息修復指導意見,推動各行業領域出臺實施細則,優化修復流程并納入“一網通辦”辦理。制定行業信用分類評價標準,根據行業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強化信用結果應用,減少對守法誠信企業的檢查頻次。
18.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強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完善“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依托“互聯網+監管”系統,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范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范圍。探索建立自我評估、外部評價、整改提升的監管效能評估體系。
19.守好安全和質量底線。加強臨床試驗和應急審批的藥械產品監管,深化藥品質量安全、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提升特種設備治理能力,推進電梯“按需維保”改革,全面應用“上海智慧電梯二維碼”。整治定點醫療機構及其他服務機構不規范診療行為以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違規問題。建立欺詐騙保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對欺詐騙保行為加強部門聯合排查。
20.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引導企業進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引入第三方機構科學評估企業標準的質量。完善行業協會商會法人治理結構,提升行業協會商會自我約束、自我監管能力。擴大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體系覆蓋面,便利消費者監督,提升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五、為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增添便利
21.再造辦事服務流程。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動基本覆蓋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積極探索“好辦”服務,大力推行“快辦”服務,鼓勵為特殊人群提供“上門辦”服務。持續擴大全市通辦、跨區域通辦事項范圍,深化長三角“一網通辦”。推進“兩個集中”改革,推動市級政務服務事項下沉基層辦理。
22.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持續培育發展養老服務市場,落實養老領域扶持措施,支持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推進長三角區域養老服務一體化發展,推動上海老年人異地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等待遇。構建完善托育服務體系,開展線下托育服務市場分類規范工作。
23.優化衛生健康服務。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復診、互聯網健康咨詢、遠程輔助診斷等服務。根據病種分級分類實施互聯網問診管理,為市民提供咨詢、預約、查詢、支付等統一服務入口。推進居民健康檔案及身份識別、電子病歷、診療信息、報告單結果等信息在不同醫院互通互認。加強職業健康保護,提供“一站式”精準服務。
24.創新醫保服務方式。推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線上辦理,優化生育保險辦理業務流程。整合醫療費報銷“一件事”、醫保電子憑證等舉措,鼓勵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就醫購藥。清理醫保定點機構不必要的申請條件和要求,將更多符合條件的機構納入定點管理。
25.擴大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深化公證“最多跑一次”服務和“一次都不跑”試點。修訂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引導鑒定機構加強自身人才、技術、設備建設。做好境外仲裁機構業務機構設立登記管理工作,積極爭取簽證便利、工作許可等扶持政策。
26.提升公用事業服務水平。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收費,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行業服務質量規范和評價體系,制定簡捷、標準化的服務辦理流程,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推動申請報裝、維修、過戶、繳費、開具發票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站辦結”。
27.保障特定人群服務需求。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對救助對象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實現一次申請、一次認定、救助聯辦、服務疊加。簡化工傷保險領域證明材料和事項,壓減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理時限。暢通困難群眾求助熱線,完善特殊困難殘疾人訪視制度,對困難群眾及時開展救助。
六、支持重點區域改革先行先試
28.支持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擴大“一業一證”改革綜合效應,探索重點產業全鏈條審批管理服務系統集成,為產業發展量身定制“一件事”套餐。深化浦東新區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管理平臺建設,更好支撐“一業一證”、告知承諾、智能審批等改革。建立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應用技術手段構建行業綜合監管場景,打造智慧監管模式。
29.支持臨港新片區建設。開展重點領域綜合審批改革,完善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企業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推出一批信用監管、風險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應用場景,探索“一支隊伍管執法”綜合執法體系。在登記注冊、工程建設、產業、人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等領域打造全流程“一站式”服務平臺,深入推進全程網辦和智慧審批。
30.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建設。圍繞企業設立、就業、社保等便民利企高頻異地辦事需求,進一步統一辦理標準,探索“跨省授權通辦”新模式和“一件事”跨省通辦。推動實現示范區內企業登記事權基本一致。建立統一的人才一體化評價互認體系,構建示范區職稱、職業資格證書互認機制,探索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B類)互認。
31.支持科創中心承載區建設。做好事權承接工作,在建設項目立項、規劃、建設、環保、綠化、水務和綜合驗收等方面,重塑審批流程和議事機制。推動張江科學城人才新政落地見效,強化人才安居保障。有序擴大生物醫藥特殊物品入境便利化試點范圍,健全完善“白名單”制度和聯合監管機制。
32.支持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的創新政策固化為常態化制度安排。探索在數字貿易、金融服務、信息服務、會展服務等領域試點更多擴大開放措施。開展國際人才管理改革試點,完善長三角企業海外人才互通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服務、商標注冊、商事登記等公共服務窗口功能,為企業提供“一窗通”服務。
七、強化改革支撐保障
33.完善改革協調推進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各項改革舉措不折不扣落實到位。促進“放管服”改革與“一網通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的協同聯動,形成推動改革工作合力。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強化業務培訓,提升履職能力,為深入推進改革提供堅強保證。
34.發揮示范引領和法治保障作用。抓好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舉措,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及時開展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保障各項改革依法有序推進,并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為制度規范。
35.加強改革實施情況監督評估。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完善“好差評”制度,倒逼政府部門深化改革、改進服務。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發現改革中的跑偏走樣等問題及時糾正,探索建立公開曝光和內部通報機制,加強政策督促落實和跟蹤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