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計量比對在保障量值準確一致、支撐計量事中事后監管和提升計量技術機構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場監管總局經過組織征集、形式審查、研究評議,確定了28項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并公布實施。
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共征集到項目申請66項,比2020年增加12項。近年來,國家比對項目不斷擴大申報范圍,申報主體從原來單一的全國專業技術委員會,擴大到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以及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各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國家專業計量站等符合要求的機構,征集到的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不斷增長。
此次計量比對項目在征集時已明確重點支持直接關系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生物安全和生態環境監測的項目。已確定的28個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中,涉及支撐安全的項目有8項,醫療衛生方面有10項,生態環境監測方面有4項,保障民生方面有5項,服務產業發展方面有1項。通過組織實施這些計量比對項目,將為保障重點領域量值準確可靠提供有力支撐。
市場監管總局對國家計量比對結果的使用提出明確要求,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對項目主導實驗室和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標準物質研制單位,在接受計量授權監督檢查和到期復核、計量標準監督檢查和復查考核、標準物質監督檢查時,相關項目可免于現場試驗;參加B類項目且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在申請新建與該項目相關的計量標準考核時,可根據情況簡化現場考核程序;對于參加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但比對結果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已取得相關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暫停相關計量標準的量值傳遞工作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