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認真貫徹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落實國務院、上海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2021年3月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邊防港航分局、相關區市場局、區公安分局及區農業農村委等單位對上海市銷售長江刀魚情況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針對前期暗訪排摸的線索,此次行動對上海市崇明、金山、寶山、奉賢以及浦東5區的部分農貿市場、餐飲單位開展突擊檢查。此次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40余人次,檢查食品經營單位15家,其中水產品批發市場1家、農貿市場11家,餐飲單位3家。
現場檢查發現有9家攤位銷售刀魚,均標注為“海刀”,并未發現有長江刀魚。發現3家經營戶銷售的水產品索證索票不齊全,涉嫌未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發現1家經營戶經營場所內宣傳信息涉嫌虛假宣傳,上述行為擬立案查處。暗訪發現1家經營戶宣稱可以預定長江刀魚,已移交轄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下一步,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對突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線索進行跟蹤落實,及時掌握處置情況。繼續加大對本市水產品市場、商超、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打擊銷售網絡,斬斷違法鏈條,維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
自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貨物專項行動以來,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8萬人次,檢查農貿市場、商超、餐飲等各類企業主體11.5萬個次,立案69起,監測電商平臺(網站)133萬余個次,督促下架(刪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7條。(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