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集中整治行動,加強對借慶祝建黨100周年等名義從事商業炒作牟利行為、對妨害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法商業營銷宣傳行為、低俗、庸俗、媚俗商業營銷宣傳行為的監管。在此,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全市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商業廣告宣傳中要堅持正確的價值導向,嚴禁以下違法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慶祝活動宣傳報道等進行商業炒作;
二、營銷宣傳各類禁止銷售的“勛章”“獎章”“紀念章”及偽造“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物品的廣告宣傳;
三、含有宣稱“特供”“專供”的廣告宣傳;
四、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以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者形象的廣告宣傳;
五、宣揚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嚴禁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地域、職業等歧視內容的廣告宣傳;
六、含有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內容的廣告宣傳;
七、含有淫穢、暴力、賭博、迷信等內容的廣告宣傳;
八、發布通過惡搞經典、歪曲歷史制造噱頭、吸引眼球,挑戰公序良俗、傷害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感情的廣告宣傳;
九、發布惡俗趣味短視頻、惡搞橋段、色情直播及含有各類色情、“軟色情”內容的廣告宣傳;
十、發布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廣告宣傳。
(供稿: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