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
全國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全國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各地在今年3月到10月開展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加強計量標準監督管理,提高計量標準器具核準工作的質量和有效性,為助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計量支撐。
按照《方案》要求,此次全國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突出四個特點:
堅持自查要素全覆蓋。對標對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對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持續維持和后續管理過程涉及的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計量標準主要計量特性、環境條件及設施等全部關鍵要素提出自查要求。
堅持現場監督全領域。重點檢查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抽查建標單位的數量不少于本地區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建標單位總數量的20%,抽查建標單位時,每個專業計量領域至少抽取1項計量標準,確保計量專業領域全覆蓋,并加大對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醫療衛生等方面計量標準的監督檢查力度。
堅持監管鏈條全貫通。突出問題導向,針對計量標準考核工作、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持續維持以及后續管理等多個環節的不同特點和實際需求,制定不同監督檢查要素,明確具體要求,綜合施策、上下聯動,實施從計量標準的“出生”到計量標準的“使用”全生命周期監管,努力做到計量標準監管全鏈條貫通。
堅持監管標準全統一。明確了抽查比例、抽取檢查對象以及現場監督檢查事項、要點和檢查方式,對檢查結果使用、后續處理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從監督檢查內容到監督檢查工作流程進行了規范統一。
市場監管總局強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計劃、細化工作方案。要堅持依法監管、科學公正、風險管理、協同推進的原則,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要堅持開門搞檢查,暢通投訴舉報途徑,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強化社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