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切實加強江西省南昌市醬油和食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7月13日,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南昌市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集中約談暨風險交流會議。
南昌市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科、產品抽檢科負責人,各相關縣區局食品生產監管科(股)負責人,南昌市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通報了南昌市兩年來醬油和食醋相關產品抽檢情況。組織參會人員學習了市場監管總局相關文件內容及省局的有關要求,對有關生產風險及標準要求進行了交流,并就如何貫徹落實好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生產銷售。各生產企業必須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2717-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2719-2018)組織生產銷售。自6月23日起,不得再生產銷售標示為“配制醬油”“配制食醋”的產品。
二、嚴格規范產品標簽標識。醬油和食醋產品應當真實合法標注食品標識,在標簽醒目位置清晰標注“醬油”“食醋”等標準規定名稱,真實準確標注各種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不符合醬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調味品,不得標注“醬油”“食醋”名稱或類別。
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企業法人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公告要高度重視,全面落實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標準和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有條件的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要切實加強產業鏈供應鏈管理,實施先進的食品安全和質量管理體系,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四、全面開展自查。各相關企業要立即行動起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組織開展自查,按照醬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應生產衛生規范、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細則》的要求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屬地監管部門提交自查報告;不再生產醬油和食醋的,要及時進行生產許可變更;生產條件整改后仍難以達到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要求,建議予以停產或注銷生產許可。
五、嚴格執法,全面落實好監管責任。各縣區局要切實加強對醬油和食醋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醬油和食醋產品抽樣檢驗。對仍然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等原料配制生產醬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產食醋、產品標識虛假標注等違法行為,要進行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對長期報告停產的企業,要切實加強巡查,嚴防以停產名義規避監管。
會上,各企業負責人分別作出了履責承諾:全面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嚴格執行標準和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要求,規范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供稿:江西省南昌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