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開展企業開辦
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注發〔2021〕44號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浙江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云南省、陜西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分行、相關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相關省(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對標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24號)工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研究制定了《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并決定在全國部分省(區)開展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不斷提升我國企業開辦服務質量和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試點實施期為6個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通過試點地方對《規范》中業務規范、數據規范、信息化技術指南的應用,進一步完善本省(區)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系統,健全企業開辦一體化辦理機制,推動解決一系列困擾企業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探索建立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指標體系。同時對《規范》各項指標進行測試和驗證,推動形成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國家標準并頒布實施。
二、重點任務
(一)認真梳理業務流程。各試點省(區)相關部門要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和《規范》要求,充分整合企業開辦各環節和在線服務資源,真正實現企業開辦“登錄一個平臺、填報一次信息、后臺實時流轉、即時回饋信息”的全流程網上辦理服務。通過在轄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或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開辦專窗,實現申請人可在一個窗口提交所有材料,并領取營業執照、公章、發票和稅控設備等。積極開展延伸服務,對開辦環節全程網上辦的企業,要在變更、備案、注銷等各環節積極推進全程網上辦理。
(二)暢通部門信息共享。要按照《規范》明確的數據標準和技術路徑,建立企業開辦信息推送和反饋機制。各試點省(區)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一網通辦”平臺采集并實時推送企業開辦信息,各相關部門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對信息數據進行認領、處理和反饋。對需要修改的信息,要通過“一網通辦”平臺一次性告知企業。各相關部門不得強制企業通過部門網站或系統辦理相關開辦手續。
(三)嚴格執行規范標準。要切實按照《規范》明確的業務規范、數據規范和信息化技術指南要求,認真梳理當前企業開辦各環節所需時間、數據要求、審查標準、辦理條件等流程和項目。與《規范》不符的,要及時調整。各試點省(區)市場監管部門要牽頭做好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升級改造工作,使其具備《規范》要求的服務能力。除有明確法律依據外,各試點省(區)相關部門不得在《規范》規定外另行設置企業開辦環節、增加提交的材料和提高審查標準;也不得一味追求“秒批”,隨意減少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要求的材料、降低準入標準。各地目前正在實施、符合現有法律法規的企業開辦相關政策措施,或者相關地方標準已有明確規定的,可以與《規范》統籌執行。
(四)不斷提高全程網辦比例。要在2020年年底已全面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著力提升企業開辦全程網辦率。在合理保留線下窗口的同時,引導線下申請通過幫辦、導辦、代辦等方式轉為線上辦理,切實提升線上線下融合水平。探索更多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發放電子印章、銀行預約開戶、材料寄遞、票證自助打印等,提高服務效率。
(五)大力推進企業開辦要素電子化。要推廣電子營業執照在各領域的應用,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企業開辦中登記注冊、公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登記等相關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積極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商業服務(如銀行開戶)以及行政執法中的應用。完善并推廣電子印章、電子發票、電子簽名標準規范及應用場景。
(六)深化企業開辦智能化應用。要依托身份驗證APP或各級政務服務平臺身份認證系統,提高自然人實名認證可靠性、安全性,實現企業開辦各環節認證結果互認。通過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名稱自主申報、住所(經營場所)智能匹配、經營范圍點選等辦理環節,為企業提供場景式服務引導,提高企業填報的準確性、便利性。增強“一網通辦”平臺輔助審核,提高審核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試點省(區)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重要意義,將試點工作納入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依托現有工作機制,會同各部門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市場監管、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稅務部門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試點相關工作。各試點省(區)市場監管部門于2022年2月底前,統籌匯總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并將工作總結報送市場監管總局。
(二)及時反饋數據,總結經驗。各試點省(區)相關部門在應用《規范》過程中,要跟蹤記錄企業開辦業務數據,定期組織開展工作評估,通過多種渠道聽取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意見。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總結工作經驗,反饋意見建議,為全面推廣《規范》夯實基礎。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統一開辦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將企業開辦業務過程數據匯總至總局。
(三)加強宣傳培訓,提升工作水平。在試點過程中,要加大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做好引導工作,確保平穩推進。要及時組織開展人員培訓,重點加強基層窗口等與企業開辦有關崗位人員業務培訓。做好企業開辦各業務環節間的銜接和線上線下無縫銜接,提高企業開辦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略
市場監管總局 公安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