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了保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預警敏感性,鞏固來自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制作了《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哨點”監測預警工作流程圖》。東莞市零售藥店請收好這份流程圖,按照工作指引切實發揮“哨點”監測作用,落實好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助力全市筑牢疫情防控防線!
發揮零售藥店 “哨點”監測作用,我們在行動!
突出統籌部署
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藥店“哨點”監測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動員,召開全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監管工作會議,簽署疫情防控承諾書和開展自查自糾。定期匯總全市購藥人員信息推送市公安局和疾控中心及各鎮街(園區)指揮部,強化聯防聯控。
突出升級管控
各基層分局每日及時推送單列敏感人員購藥信息給鎮街(園區)指揮部,由三人小組落地核查處置,確保信息形成“閉環”。督促藥店嚴格執行顧客到店必查,在門口設卡專人負責顧客進店“三查驗”,發現“黃碼”或“紅碼”人員要立即向屬地社區“三人小組”報告,并暫停通過互聯網向市民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做到“線上線下”全面防控、不留死角。
突出明查暗訪
加大監管力量投入,加強對轄區零售藥店落實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較多的經營企業進行約談督促其整改,進一步壓實零售藥店主體責任。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已檢查零售藥店2.7萬家次,發現未落實購藥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1447家,責令限期整改752家,責令停業整頓695家,向醫保部門通報21家。(供稿: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