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解難保障經濟加快恢復的若干政策措施》(“蘇政30條”),加大惠企紓困力度,促進經濟循環暢通、加快恢復,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印發《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7個部分、23條措施。在內容上體現“三個統籌”:
一是統籌承續與創新。既延續去年省市場監管局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18條、支持企業復工復產12條和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16條中的有效措施,比如減免檢驗檢測收費、延長涉企經營許可有效期等;又結合新的形勢要求,提出了推行開辦便利店“一件事”改革、開展智慧商事登記改革試點等9條新措施。
二是統籌當前與長遠。既立足當前,從解決企業的現實困難出發,提出減輕企業負擔、落實包容審慎監管等針對性措施;又著眼長遠,從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出發,提出優化市場準入服務、強化質量技術服務等長效舉措。
三是統籌支持與規范。既從助企紓困角度提出一攬子支持措施,又從規范發展角度提出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兩反兩保”行動等監管措施,著力營造有利于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公平競爭環境。
《若干措施》明確規定
要通過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改革試點、推行開辦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優化企業開辦服務、開展智慧商事登記改革試點、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等措施,進一步優化市場準入服務,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若干措施》明確提出,省市場監管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對小微企業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和特種設備檢驗費用減半收取。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免費開展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中外標準信息咨詢等技術服務,免費提供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所需、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正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實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針對疫情給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若干措施》提出了延長涉企經營許可有效期、放寬計量器具檢定有效期限、完善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制度、審慎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指導企業快速修復信用等包容審慎監管措施,為企業提供寬松發展空間。
同時,《若干措施》還在強化防疫物資生產服務保障、支持企業開展生產經營、營造良好市場競爭環境、健全市場主體扶持機制等方面分別作了規定。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
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市場主體紓困幫扶力度,保障經濟循環暢通、加快恢復,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優化市場準入服務
1.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1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加快落實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類改革措施,在市場監管領域加快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
2.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改革試點。在南京、無錫、蘇州、南通、連云港、淮安、泰州7個設區市先行試點,對從事一般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市、區)地域范圍的,可免于設立分支機構。
3.推行開辦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協調相關部門對開辦便利店涉及的食品經營許可、店招標牌備案、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等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整體性流程再造,按照“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的要求,組織開展一體化辦理試點并逐步在全省推廣。
4.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將企業開辦涉及的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事項辦理、企業和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6個環節事項納入線上“一窗”辦理,實現“一次登錄、一表填報、實時流轉、即時反饋、一窗領取”,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2天以內。
5.開展智慧商事登記改革試點。在無錫、蘇州、南通、連云港、宿遷5個設區市先行試點,優化市場主體名稱自主申報、申請人身份實名驗證、制式文書自動生成、企業自備文書在線編輯等功能,實行線上智能引導、預審智能通過、審查智能提醒、即時智能審批的登記模式。
6.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將適用范圍拓展至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市場主體分支機構,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
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7.減免有關涉企收費。疫情防控期間,對進入應急審批程序并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醫療器械免征產品注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藥品免征藥品注冊費。省市場監管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對小微企業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和特種設備檢驗費用減半收取(實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8.免費提供有關標準化服務。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免費開展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中外標準信息咨詢、標準時效性確認和標準翻譯等技術服務,免費提供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所需、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正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實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9.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對近年扶持中小企業的相關價格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開展檢查,推動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水電氣暖、商業銀行等重點領域開展檢查,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等違規行為。
三、落實包容審慎監管
10.延長涉企經營許可有效期。疫情期間,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任務授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30日的,可網上辦理許可證延期。
11.放寬計量器具檢定有效期限。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在用壓力表等涉及安全的計量器具除外),經企業申請、自行核查并作出自我聲明的,可延長檢定周期3個月。對到期的計量標準器具和計量授權,經所在單位自行檢查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后,延長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1個月內申請復查;已申請復查但因疫情影響不能安排現場考核的,可提出撤回復查申請,按延期要求辦理延期。
12.完善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制度。出臺《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規定》2.0版,擴充適用免罰輕罰的違法行為類型,明確適用免罰輕罰的條件和程序,完善輕微違法行為容錯機制。對疫情期間企業輕微違法且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13.審慎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對疫情期間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履行相關義務、申請材料齊全的,可簡化流程、盡快移出。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14.指導企業快速修復信用。對疫情防控醫療物資和群眾生活資料供給保障相關企業提出的信用修復申請,符合條件的快速受理、急事急辦。
四、強化防疫物資生產服務保障
15.加快防疫藥械產品審評審批。對新冠病毒疫苗、檢測試劑、治療藥物、防護醫療器械等重點藥械品種的研發、注冊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企業加快相關進程。通過介入指導、審評優先、審批加速等方式,助力防疫藥械產品快速獲批上市。
16.提高企業復產轉產審批效率。對復產轉產防疫物資的企業申請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如具備生產條件但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由企業承諾在相應時限內補充相關材料后當場給予辦結。
17.優先保障防疫物資檢驗檢測。對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資、設備相關認證業務和企業復工復產急需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需求,優先予以保障。組織檢驗檢測機構為生產、轉產口罩等防護用品企業提供產品檢驗等技術服務,以最快速度出具檢驗檢測報告。對南京、揚州、淮安、宿遷四市市場監管部門,下撥疫情防控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幫助其提高防疫物資質量檢驗和醫療設備計量檢測能力。對全省疾控中心申請檢驗檢測能力擴項、檢驗檢測機構申請醫療器械防護用品檢驗檢測能力擴項的,特事特辦、快速辦理。
五、支持企業開展生產經營
18.強化質量技術服務。健全認證采信機制,推動認證結果在不同部門、層級和地區間互認通用。全面推進“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對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檢”,幫助小微企業查找并解決質量管理上的痛點問題。
19.支持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為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高成長企業開辟知識產權融資綠色審批通道,24小時內完成授信審批和專利質押登記。承擔省知識產權相關計劃項目的企業,可將項目資金的10%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間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利息、評估等相關費用。
六、營造良好市場競爭環境
20.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除妨礙中小企業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重點查處市場準入、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中小企業公平競爭行為。
21.深入開展“兩反兩保”行動。加大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力度,重點查處公用事業領域濫收費用、指定交易、強制搭售、實行差別待遇等壟斷行為,嚴厲打擊平臺經濟領域強制“二選一”、收取高額傭金、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違法行為,從嚴整治哄抬物價、侵權假冒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七、健全市場主體扶持機制
22.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政策支持。參照國家層面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模式,積極推動建立省級聯席會議制度,集成政策資源,提高政策供給能力。
23.完善“問需于企”工作機制。暢通12315熱線、省局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搭建常態化政企溝通平臺,綜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幫助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下一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細化有關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讓廣大市場主體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供稿:江蘇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