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
國家水運工程檢測設備計量站開展
計量專業技術人員專業項目自主考核試點的復函
國家水運工程檢測設備計量站:
《關于設立計量專業技術人員專業項目自主考核試點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國家水運工程檢測設備計量站(以下簡稱“國家水運計量站”)試點開展計量專業技術人員水運類計量專業項目自主考核,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原則同意國家水運計量站計量專業技術人員水運類計量專業項目考核試點工作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試點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在現有法律框架內積極開展計量專業項目自主考核試點探索,不斷提高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行政效能,為全國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改革提供實踐經驗。
三、國家水運計量站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完善試點方案。要建立計量專業項目自主考核工作相關管理制度,規范考核工作程序,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確保自主考核工作依法依規、公平公正。
四、國家水運計量站要盡快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風險機制,及時解決自主考核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場監管總局請示報告。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相關試點情況及時報送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