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關于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進一步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動制度深入實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明確的“原則上由本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及時調整本級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并于10月底前調整到位。
二是明確審查范圍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 “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以及部門起草地方性法規時,一律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三是優化審查機制
推行政策制定機關內部特定機構統一審查或者復核,完善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或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將公平競爭審查納入公文辦理系統和程序,實現全面覆蓋、應審盡審。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專業咨詢、主動審查、定期評估、舉報處理、審查備案等工作機制。
四是嚴格審查標準
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一律對照審查標準嚴格審查,特別是對設置不平等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排斥限制招投標、違法給予特定經營者優惠政策、影響平等獲取生產要素等內容重點審查。嚴格論證適用例外規定的情形和條件,審慎適用例外規定。
五是拓展審查方式
鼓勵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相應階段和環節,委托具備評估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專家庫。鼓勵引入民營企業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多方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全面提高審查工作質量。
六是強化能力建設
優先安排法律、經濟、行政管理等專業人員或者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人員從事審查工作,充分發揮公職律師作用,確保與審查工作任務相適應。將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與合法性審查等制度統籌安排、一體推進,優化專業審查資源配置,提升工作效能。
(供稿: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