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市場監管總局作為我國競爭監管機構,在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方面采取了哪些舉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又是什么?記者采訪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工。
市場經濟越發展,公平競爭的重要性就越凸顯
記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重要意義?
張工: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和競爭監管,是世界各國特別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國特別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都高度重視競爭監管,不斷強化立法、執法和司法舉措。這充分說明,市場經濟越發展,公平競爭的重要性就越凸顯。
黨中央、國務院對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公平競爭制度、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有利于在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推動中國經濟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促進經濟行穩致遠;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更好地貫徹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支持和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創新創業的發展動力和活力;有利于強化公平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進一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地發揮和更充分地釋放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有利于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利益、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更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初見成效,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穩步向好
記者:在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方面,市場監管總局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張工: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統籌監管執法和制度建設,統籌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和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統籌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保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一是著力完善公平競爭法律制度體系。兩次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推動出臺電子商務法,加快修訂反壟斷法,制定9部規章、6部指南等,基本建立起覆蓋線上線下、日趨系統完備的競爭法律制度體系。二是著力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2018年以來,查處壟斷案件345件、不正當競爭案件3.7萬件、價格違法案件11.8萬件、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1920件,有力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三是著力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審查新出臺政策措施文件85.7萬件,糾正違反審查標準的文件4100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文件189萬件,廢止和修訂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文件近3萬件。
隨著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和競爭監管執法日益強化,我國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正在不斷優化。公平競爭法律制度和政策體系日趨完善,法律規則的針對性、透明性和可預期性進一步增強,不斷厚植公平競爭的法治土壤,促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監管效能日趨顯現,部分領域社會反映強烈的壟斷和競爭失序行為得到糾正,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初見成效,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穩步向好;促進公平競爭的鮮明導向有利于推動大中小企業良性互動、協同發展良好格局日漸形成,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了更大空間。
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堅持鼓勵創新、平等保護、包容審慎、防范風險
記者:當前,世界各國都在強化反壟斷監管,我國的監管實踐體現了哪些特點?下一步,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有何安排?
張工: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當然,由于制度、國情、發展階段不同,各國的監管實踐也有差異。市場監管總局深刻把握中央戰略意圖,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進中國特色的公平競爭監管實踐。一是更加注重發揮和彰顯我國制度優勢。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決貫徹“兩個毫不動搖”,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通過優化競爭規制推動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實現共同富裕。二是更加注重統籌把握多元化監管目標。堅持立足我國市場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國內和國際,兼顧當前和長遠,推動經濟發展行穩致遠。三是更加注重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規范健康發展提供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競爭環境。四是更加注重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持續破除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等行政性壟斷問題,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國民經濟大循環。
貫徹落實好《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是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的重要任務。一是著力完善公平競爭制度,進一步筑牢法治根基。推動加快修訂反壟斷法,適時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持續完善配套立法,不斷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數字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制度等,為市場主體明確規則、劃出底線,設置好“紅綠燈”。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堅持鼓勵創新、平等保護、包容審慎、防范風險,健全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公平競爭治理規則,夯實公平競爭的法治基礎。二是著力加強競爭監管執法,進一步保護公平競爭。加大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力度,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健全市場競爭狀況監測評估和預警制度,增強監管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持續規范平臺經濟、科技創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競爭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壟斷行為,立規矩儆效尤,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持續加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防止“掐尖式并購”,推動形成大中小企業良性互動、協同發展良好格局。加強競爭法律制度和政策宣傳培訓,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督促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和能力。三是著力健全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加快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持續提升競爭監管隊伍素質,加快推進科技賦能,綜合運用相關法律和監管工具,不斷提升競爭規制專業化、科學化、系統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