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總局、省局統一部署開展了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其中在重拳打擊“黑氣瓶”領域取得初步成效。10月14日,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對莆田市秀嶼區東嶠某液化氣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充裝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處20000元罰款。
2021年2月1日,該局執法人員對莆田市秀嶼區東嶠某液化氣有限公司進行“兩節”安全檢查,在該公司充裝平臺上發現了1瓶正在充裝15kg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鋼瓶上標有出廠日期是2014.02-2022.02,出廠編號是0802131,鋼瓶上沒有檢驗合格標志,并且該公司無法提供該氣瓶2018年檢驗報告。執法人員依法當場予以查封并送檢。2021年3月19日,經福建省仙游縣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檢驗合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莆田市秀嶼區東嶠某液化氣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充裝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處2000元罰款。
該案的查處進一步強化了經營者對產品質量的嚴格把關意識,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的產品在使用及經營過程中不允許有一點點僥幸的心理。(來源:莆田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