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
2021年第86號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2020年12月31日前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的非醫用口罩、農業機械、紡織服裝等重點領域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和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進行了監督抽查,并開展了標準對比分析。
本次監督抽查,團體標準重點檢查標準編號和標準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技術指標是否低于強制性標準要求、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是否完整、標準內容是否與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以及標準文本是否規范;企業標準重點檢查標準編號和標準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技術指標是否低于強制性標準要求、是否公開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標準比對,重點是將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與其相關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推薦性行業標準比對,分析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指標的完整性和指標值的先進性。
本次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共隨機抽取團體標準141項、企業標準609項,其中1項企業標準超出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實際抽查有效標準 749 項。省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對抽查標準進行了技術評價,并根據技術評價結論形成了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結果。現將結果公告如下:
抽查的141項團體標準中,53項標準符合所有的檢查內容和比對內容,占37.6%;10項標準編號或名稱不符合規定;2項標準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41項標準缺少部分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34項標準不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要求;51項標準文本格式不符合GB/T 1.1的要求。6項標準與相關的推薦性標準相比,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1項標準超出團體標準制定范圍。
抽查的287項非醫用口罩企業標準中,102項標準符合所有的檢查內容和比對內容,占35.5%;37項標準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16項標準缺少部分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139項標準與相關的推薦性標準相比,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
抽查的278項農業機械企業標準中,132項標準符合所有的檢查內容和比對內容,占47.5%;10項標準編號或名稱不符合規定;54項標準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17項標準缺少部分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83項標準與相關的推薦性標準相比,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
抽查的43項紡織服裝企業標準中,24項標準符合所有的檢查內容和比對內容,占55.8%;2項標準編號或名稱不符合規定;18項標準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缺少部分技術指標或指標值低;1項標準缺少部分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次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指導轄區內的相關社會團體和企業進行整改,嚴守標準底線,提高標準質量。
對標準編號和標準名稱不符合要求、技術指標低于強制性標準技術要求或缺少安全衛生等強制性指標、缺少必要的主要功能指標或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的,督促社會團體和企業整改完善提高,確保標準滿足強制性標準要求、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完整、標準編號和名稱符合有關規定;對團體標準文本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社會團體按照GB/T 1.1-2020的要求修改完善。整改結果符合要求的,社會團體和企業應當及時將修改完善后的標準重新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或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
對超出團體標準制定范圍的,要督促相關社會團體及時廢止相關標準,并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刪除相關標準信息。
對標準主要技術指標低于推薦性標準要求的,引導社會團體和企業參照對應的推薦性標準修改完善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鼓勵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的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并自我聲明公開。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相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逾期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省市場監管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二條等規定,廢止相關標準,并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或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
1.團體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結果匯總表.xls
2.非醫用口罩企業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結果匯總表.xlsx
3. 農業機械企業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結果匯總表.xlsx
4.紡織服裝企業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結果匯總表.xlsx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