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落實上海市“證照分離”改革,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12月1日起,本市部分食品經營許可業務實施告知承諾審批,在優化審批流程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監管,守牢食品安全底線。
申請周期從20個工作日變“當場辦結”
原先,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經營者辦理許可變更、延續的,應當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申請書等法定申請材料,經審查、審批等環節后,由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許可決定,原來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內完成。
現在,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僅限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且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及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的,均可實施告知承諾審批,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經統計,目前全市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一年的辦件量達到3.8萬余件,實施改革后,政策受益面廣泛,經營者辦事時間將大幅縮減,制度成本進一步降低。
許可證“延續”可當場獲批
實施告知承諾審批后,將為申請人帶來極大的便利。
在簡化申請材料方面,申請人以告知承諾方式提出申請的,填寫專用的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申請書,作出符合審批條件的承諾,并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即可辦理。上述申請材料中屬于本市政府部門核發的證照的,申請人可以免于提交。
在優化審批流程方面,對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市場監管部門當場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當場制作食品經營許可證電子證書。
以本市一家小型飯店的許可延續為例,原先經營者需要提供延續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區市場監管局受理后還需要進行現場核查。此次改革后,經營者承諾沒有改變布局、設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只需提交承諾書和申請表,經市場監管部門在線核驗營業執照信息后,最快可以當場獲批許可證延續。
1個月內現場核實承諾事項
在優化審批流程的同時,監管部門將繼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采用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取得許可證的經營者,在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后1個月內,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并對其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實。發現經營者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將要求經營者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審查條件的,將依法撤銷許可決定。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建立經營者誠信檔案,在后續監管中發現經營者作出不實承諾或者違反承諾的,記入誠信檔案,經營者不再適用市場監管領域其他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
溫馨提示
在部分食品經營許可領域實施告知承諾審批,不意味著降低準入門檻,不論采用何種審批方式,申請人都應當:
符合《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中的管理、技術要求,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
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等。
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關于嚴重違法犯罪者從業禁入的有關規定。(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